中評社台北8月17日電/扁家海外帳戶的7億元是怎麼來的?吳淑珍16日接受偵訊時,表示是娘家給的、過去陳水扁當律師時賺的錢等等,不過其實早在2004年,陳水扁就把財產交付信託,當初只有6千萬元,才短短4年就爆增到7億元,連專業的會計師都說從來沒看過這種情況。
東森新聞報道,2004年2月14日,時任“總統”的陳水扁說,“320之後,我會強制信託我們家的財產。”曾在大選辯論會上掛保證,一定會把自己的財產交付信託,以後所有的帳戶資金,都要依法向“監察院”申報。2004年,陳水扁和吳淑珍把總共6千萬的財產交給銀行信託打理,受益人是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只是到2008年就增加到7億元,才短短4年的時間,就爆增了10倍。
對此,會計師李常先說得直接,“定存利息才多少?才2%,你有什麼那麼好賺的事情?我們做會計師做那麼久還沒看過啦!”
怎麼會這麼好賺?就連專業的會計師聽了都大嘆不可思議,可是吳淑珍卻對特偵組表示,錢是娘家給的錢、政治獻金、當律師賺的錢、還有投資賺的錢。專業會計師則認為其中恐怕是大有問題,李常先表示,“按照我們遺贈稅法規定,成立30日內,就要去報贈與稅,如果沒有報贈與稅,會被補稅罰一倍。”
不只牽涉到贈與稅的問題,把信託的6千萬竟然能在海外帳戶轉來轉去,這種情況恐怕也是違法的。李常先表示,“用洗的洗出去,就在規避這個稅,一方面也讓這個不法所得,不會被逮到,這是規避了所得跟規避了贈與(稅)。”
信託的6千萬到現在爆增到7億元,中間到底有多少黑洞?疑點重重,恐怕不是扁珍的幾句話,就可以讓全民信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