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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機密註銷 特偵組將約談扁及其家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06 15:31:03  


  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臺“總統府”決定註銷被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國務機要費”案卷證,特偵組中午表示,將儘速以貪汙特偵字案被告約談陳水扁,必要時,根據陳水扁答辯內容,約談陳水扁家庭成員到案偵查。

  據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當初前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檢察官陳瑞仁未將陳水扁列偵字案被告,特偵組討論後,認為應該給陳水扁重新一次答辯的機會,才決定不直接依貪汙罪起訴陳水扁。

  特偵組於陳水扁520卸任當天,先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國安局”等單位對陳水扁採取境管留置通知,同步向“總統府”表達希望將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文件解密,府方兩週後函覆特偵組可以偵辦,但未給予特偵組的疑惑解答。

  特偵組認為,“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屬絕對機密的案卷,不得複印,如果無法將絕對機密加以解密,偵查中有關當事人及律師閱卷等都生法律疑義,6月中旬於是二度函詢“總統府”要求解密、降密,府方考慮將近50天後,上午傳出下午宣布解密的訊息。

  “總統府”就“國務機要費”案解密的決定相當緩慢,但特偵組表示“沒有特別意見”,據了解,特偵組內部會議時,的確埋怨過“總統府”處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態度。

  朱朝亮指出,陳水扁涉“國務費”案有他應有的被告防禦權利,2006年11月陳瑞仁偵結“國務機要費”案迄今,已過了快2年,陳水扁可能對陳瑞仁指控的犯行出現新的答辯內容,檢察官應給他機會。

  至於約談陳水扁時間為何?朱朝亮表示“一定會儘速約談”,但結案的時間,則要看陳水扁答辯的內容而定,如陳水扁答辯提出有關陳水扁家庭成員的發票報帳內容,檢察官也不排除傳訊陳水扁家庭成員如陳幸妤、陳致中等出庭作證。

  事實上,在“總統府”猶豫是否對“國務機要費”案卷證註銷解密前,特偵組也進行有關銀行資金的清查,“總統府”決定解密後,特偵組已沒有不加快偵辦腳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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