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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費案卷證副本 “總統府”同意檢方使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04 13:12:12  


  中評社台北6月4日電(記者 倪鴻祥)“總統府”上週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同意“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使用“國務機要費”案相關資料,後來又發生機要費案相關卷證有副本、司法機關該如何處理的問題。“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上午表示,“總統府”對此認為沒有爭議,會依特偵組公文送達後,正式回覆,同意使用副本。

  王郁琦說明,“總統府”既已同意司法機關使用機要費案等相關資料,當然也會同意司法機關使用相關卷證的副本,以利偵審,“總統府”對此沒有爭議,特偵組為求慎重,會以書面公文送達“總統府”詢問,待“總統府”收到公文後,會作正式回覆。

  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昨天表示,機要費案相關卷證被核定為機密前,檢方已有副本,該如何處置,形成問題

  朱朝亮指出,特偵組6月2日收到“總統府”函件中,同意特偵組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使用“國務機要費”中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但必須依該法第15條規定,不得複製,使得獲授權使用機密資料的特偵組與台北地方法院該如何同時運用這些案件產生困難,特偵組因此期盼徵求“總統府”同意,讓特偵組與台北地院各持正、副本,以利偵審中的案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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