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日電/針對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日前發函“總統府”,請求將該案相關卷證解密,不過,馬英九總統傾向不解密,但同意司法機關使用相關卷證。特偵組指出,預計2日會收到“總統府”的回函,特偵組會針對回函中解密的範圍及授權閱覽的方式,再決定何時傳喚陳水扁。
台灣《中時電子報》報導,陳水扁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在520卸任當天,特偵組即分案偵辦,並將陳水扁列為貪瀆案的被告。由於陳水扁去年將“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相關發票、筆錄、錄音和電磁記錄等資料,核定為絕對機密,並須永久保密,因此特偵組分案後,即發函“總統府”,希望能夠將相關卷證解密,以利後續偵辦。
特偵組指出,據媒體報導,馬英九並未將本案卷證解密,但授權司法機關使用,若報導屬實,特偵組偵辦本案,還是可以閱覽相關機密卷證,偵辦上沒有困難。
即使陳水扁未來接受檢方偵訊時,以事涉機密外交及“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回答,檢方還是可以依據相關卷證,以及調閱“總統府”的書面資料,調查“國務機要費”的流向,是否真的用於機密外交等公務上。
特偵組指出,若有必要,也不排除傳喚已遭起訴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人,並清查被告的資金流向,以釐清“國務機要費”是用於機密外交或流向私人口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