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最近的中正紀念堂復名爭議,馬英九說要用民調尋求社會共識。結果有所謂“公民團體”者反對,認為民調會複製“多數壓制少數”的暴力,故要求“公民對話”。
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說,掌權者應聆聽人民的聲音,是沒錯。不過,如果“公民團體”的意見是民意,則為何民調就是“多數暴力”?公民團體若自認少數人串聯就可代表公民社會的聲音,可別忘了,台灣還有兩千三百萬公民“本人”呢!
文章說,台灣在民主化過程中,社運風起雲湧,成為瓦解威權的重要助力。但民進黨執政後,假冒“改革”之名卻擺明為執政黨幫腔的外圍社團吃香喝辣,以至於真正“站在政府對立面”的社會運動陷入困境。其結果:知識分子噤聲,弱勢者更居弱勢。
社運凋零,但網路勃興,今之民眾多半自己為自己發聲,此所謂“網路時代的新公民運動”,已是大勢所趨。若兀自有三五團體仍以公民社會的代言人自居,區區人數集結即號稱“聯盟”,占據了與自身代表性不成比例的高分貝發言權,偏還要指異議者為“多數暴力”;這樣的公民“代表”,也未免輕蔑了大多數的公民“本人”吧?
文章說,中正紀念堂事件要尋求社會共識,的確不易,尤其不可用“以暴易暴”的手法解決。不過,民主法治社會有民主法治的遊戲規則,任何預設立場的特定團體都不宜強占“公民社會”的頭銜。連李登輝挺謝都知分寸稱“我自己這一票”,公民“代表”還是多多尊重公民“本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