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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教援廉希聖:不搞直接選舉不等於沒民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19 16:38:08  


廉希聖表示,香港社會和中央政府何時達成普選共識,取決於香港的民意。(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記者 元佐)香港特區政府11日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就未來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即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羅列出三個主要方案,為期三個月諮詢全港市民的意見。香港社會就普選問題已爭議多年,反對派指綠皮書老調重彈,不民主,是反智的做法。原基本法起草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廉希聖表示,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何時能就普選達成一定的共識主要取決於民意,民主不能當飯吃,民主和民生之間的關係必須處理好,“普選”包含實行普遍選舉權制度和實行普遍的直接選舉兩層含義,不搞直接選舉不等於沒有民主。

  對於剛推出的綠皮書,廉希聖18日晚接受電視連線訪問表示,綠皮書是2005年推出的政改第5號報告書被否決的延續,報告被否決,但問題沒解決,香港的民主仍是原地踏步,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它還要繼續往前走,綠皮書的發表只是政改的一個初始階段,後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儘管綠皮書和第5號報告有些不同。三個月諮詢期會提出什麼意見,特區政府應該考慮。其次,立法委員的2/3通過這也是一道難關,最後還需要行政長官首肯和中央政府批准。

  對於評論指“真正阻礙香港政制發展的問題並非許多人所指,是香港社會對普選的路線圖和模式缺乏共識,而關鍵是中央與香港各方政治力量在意識形態上的嚴重分歧,以及缺乏有效的溝通”,廉希聖表示,他同意該評論的判斷,政改方案分歧的深層次的原因主要還是政治意識型態的不同,香港《基本法》第二條明顯規定要在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什麼叫高度自治”沒有一個法律定義,高度不高度是通過比較而存在的,而且是通過特區政府所享有的自治權來做出判斷,但是所謂的“高度自治”不等於說完全就是自治或絕對自治,因為香港畢竟不是政治實體,在此前提下,有些問題中央還是可以干預的。另外,所謂的“高度自治”也是說它不能夠濫用高度自治權,包括特區政府,香港政府做出任何決定時都要以香港民意為基礎,這就是自治和民主的關係。

  什麼狀況下,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能就普選達成一定的共識?廉希聖表示,主要取決於民意,有一基本概念該搞清楚,什麼叫“普選”,我認為包含兩層含義,第一,實行普遍選舉權的制度,達到法定年齡及資格,人人享有選舉權,第二,實行普遍的直接選舉,前者比較容易做到,後者就比較困難,直接普選西方國家也有一個過程,但是不能認為不搞直接選舉就沒有民主。

  被問及中央該如何把握香港的主流民意?廉希聖認為,香港的主流民意還是要求發展民主,有它的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在港英統治100多年沒有搞過民主,回歸渴望實現民主是可以理解的,民主和民生的問題如何處理是值得考慮的問題。除了要求發展民主之外,更重要的是維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乃民生之本,民主做為目的,還是做為手段,這是香港發展民主必須認真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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