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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錫堂:事實上,“九二共識”就是兩岸“互不否認”最佳例證。 |
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作者 潘錫堂)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日前闡釋兩岸關係模型,倡言“相互不否認”。他表
示,在目前情況下,兩岸恐難達成“互相承認”,但至少應做到“相互不否認”,“九二共識”的內涵也是“一中各表”,讓雙方各自有解釋空間。兩岸如以“互不否認”方式,暫時擱置敏感的主權爭議,即可解決更迫切、更有意義的議題,藉以締造兩岸雙贏新局。
事實上,“九二共識”就是兩岸“互不否認”最佳例證。海基海協兩會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在香港協商事務性議題時,達成“九二共識”的諒解,海基會解讀為“一中各表”,海協會理解為“達成各自以口頭表述兩岸均堅持一中原則的共識”。二者有同有異,兩岸仍立足“九二共識”,淡化“一中各表”與“一中原則”之分歧,做為對話與協商的基礎。換言之,儘管大陸迄今尚未完全接受台北“一中各表”的解讀,惟考量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當局仍植基“國統綱領”追求兩岸和平統一,乃“模糊以對”,同意與台北進行第一次辜汪會談,及後續不同層級的多次事務性協商。
儘管兩岸制度化協商因李登輝訪美而於九五年六月中斷,惟兩岸兩會本著“九二共識”,促成九八年十月辜汪上海會晤。惜乎九九年七月李登輝拋出“兩國論”,政黨輪替後陳水扁又否認“九二共識”,使兩岸復談遙遙無期。○五年連胡會時,連戰將“九二共識”定義為“一中各表”,大陸予以默認與尊重,可謂對“九二共識”的內涵心照不宣。儘管大陸領導人胡錦濤在宋胡會時,將“九二共識”界定為“堅持體現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並認同宋楚瑜“兩岸一中”的解讀,體現大陸立足“大陸與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底線,勉可接受“一中各表”或“兩岸一中”。此為“創造性模糊”的交集,亦為“互不否認”之體現。
職是之故,兩岸可先以“九二共識”為基礎,透過恢復對話,讓雙方有協商舞台,繼而就個案逐一磋商,則諸如協商外交休兵,對談台灣的國際空間,協商結束敵對狀態,皆可與馬英九去年三月底訪美時倡議的“五要”(參與國際空間及軍事互信機制),及不久前提出的“活路外交”相輔相成。至於協商共同打擊犯罪及三通直航等,更可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在“互不否認”的基礎下獲致結果。(作者潘錫堂─現任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