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以來,一系列針對民營房企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顯示了監管層對保證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多個接受經濟觀察網采訪的房地產及金融機構人士表示,第二支箭、16條,以及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多數條款是在原有政策上進一步優化,以及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做彈性調整。房地產界將這一系列政策視為救市措施,重新燃起對未來的希望,而金融界更願意將之視為監管層對房地產的托底,以避免房地產風險進一步擴大化,波及其他未出險房企及上下游鏈條。
受政策利好影響,最近一周,房地產股債大幅回升,尤其是碧桂園、金地、龍湖、新城控股、遠洋等未出險房企,連續數個交易日股價漲幅均超過10個百分點,部分國內債券價格多次漲停。
銀行保函
根據通知,房企用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的額度,不能超過交付所需資金的30%;置換完成後,預售賬戶內監管資金不得少於交付所需資金的70%。如果監管資金不足,保函銀行應當督促房企補齊。
一家地方商業銀行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此前,多個城市曾出台過用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的措施,他所在的支行也曾為房企出具過保函,“當時的要求遠遠低於現在的要求,但對房企資質要求相對較高”。
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幾種類型。
一種是由第三方銀行出具保函,此前曾有城市明確要求,保函必須由第三方銀行出具,預售監管資金銀行不得出具保函。
上述地方商業銀行人士表示,第三方出具保函涉及到“我憑什麼為你出保函”的問題,在房地產上行時期,即便是資質好的房企,也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不同資質的房企,獲取保函的成本不同,在當前房地產流動性風險頻發的背景下,民營房企想要拿到第三方銀行的保函,需要提供反擔保或抵押品,“像美的置業這種,有做實業的母公司,集團可以反擔保,但多數房企不具備這個條件”,該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