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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房子到手61平”,公攤不能亂攤
http://www.CRNTT.com   2022-08-18 16:22:52


 
  很多人厭煩公攤面積問題,不是厭煩公攤的存在,而是厭煩公攤面積核算方式不合理等問題。就跟房子公攤過多會損害居住體驗一樣,公攤過低也會導致公共設施縮水,損害整體居住品質。人們需要的,是在公攤拿捏好整體居住舒適度均衡點的基礎上,厘定更清晰更公平的公攤面積核算規則。

  在當前背景下,公攤面積問題的要害其實不在於公攤率多少,而在於透明度與守信度。公攤面積再大,只要開發商提前充分告知、遵守明文約定,核算標准也清晰合理,那就無可厚非,反正購房者有選擇買或是不買的空間。

  現在的問題是,國家層面并沒有劃定公攤率的上限或下限,預售制下開發商交房時的最終公攤面積,經常跟銷售所說的或沙盤呈現的不符。公攤率往往得依據那些共用區域面積等數據來核定,開發商存在自主裁量空間。像此次事件中,涉事房屋的實際公攤面積就跟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出入巨大。

  基於此,對既有規則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評估,并強化對開發商公攤面積透明度與守信度的要求,尤為重要。最起碼,要讓購房者知道落在自己頭上的公攤面積是怎麼算的,具體攤了多少。

  針對期房可能前後有變的情況,也要予以規制。2021年5月,山東省住建廳就明確要求,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將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建面積、公攤面積及部位都在合同中明確標注。這理應成為普適性要求。

  說到底,不能讓購房者掏了錢卻對公攤面積構成不明不白,更不能任由開發商玩擅自變通卻憑仗“最終解釋權”侵犯購房者權益。

  無論如何,考慮到裝修費、物業費、供暖費等涵括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各項成本都跟建築面積綁定,公攤面積問題不能是筆糊塗賬。公攤不能亂攤,透明和守信是基本要求,這點再強調100遍都不為多。(來源:光明網 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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