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做好暑期托管服務,無論是“學校暑托模式”,還是“社區暑托模式”,都須解決好經費、師資與服務內容三大問題。
在經費保障上,無論學校還是社區,即便向家長收費,也須堅持公益屬性,按成本收費,地方財政應給予適當補貼;在師資建設上,應以志願服務為主體,吸引教師、大學生、各行各業人士參與,并可適當購買第三方服務;在服務內容上,應充分聽取家長和學生意見,推出不同的服務內容,由學生自主選擇參加。
如此,就可讓暑期托管服務在解決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之餘,還成為學生過一個有意義的暑假、拓展學生綜合素質的有效途徑。(來源:新京報 作者: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