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如果消費者因為廣告上當受騙,消費者應自行承擔責任”的說法更是法盲的表現,要知道,如果廣告發布者明知或應知系虛假廣告而發布的,除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外,還應與廣告主一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其三,所謂消保委提出的廣告一鍵關閉功能“辦不到”,這是赤裸裸地蔑視消費者。因為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如果能够設置開機廣告就能够設置一鍵關閉開機功能,否則就是系統存在問題。
按照《廣告法》,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監管部門有必要介入調查此次事件,并依法嚴肅處理,以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有效維護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史奉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