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之後,她在醫院住了很久。身體情況稍微好轉之後,還是需要拄拐杖、坐輪椅。有時她去看店,很多老顧客看到她的樣子都納悶,平時熱情的她變得“高冷”了,總是坐在店裡一動不動。“有人問我為什麼骨折了,我都搪塞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劉女士告訴南都記者。
申請
“目前,我還需要很長一段的康複治療。”7月24日,劉女士告訴南都記者,盡管去法院并不便利,但當天15時,她再次前往法院,向負責離婚案件的法官提交了監控視頻作為補充材料,向負責竇某某對其故意傷害一案的法官提交了重新鑒定身體傷情的申請書。
對於重新進行傷情鑒定,劉女士向南都記者解釋,柘城縣公安局之前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只認定了其左眼部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身體其餘傷害竇某某不負責任。劉女士稱,對這一點存在異議,因此向法院提交申請書,希望將身上的傷劃分為竇某某毆打所致和跳樓造成兩部分。
劉女士稱,希望能向法院申明自己跳樓是逃生,而非自願、自殺行為。“當時他對我的人身安全已經造成了威脅,我沒有任何辦法可以逃離,只能選擇從二樓跳下逃生。”
當地多部門已關注到此案。7月24日晚,柘城縣法院通報,在竇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審理期間,劉女士於7月24日對其傷情申請重新鑒定,現法院已接受其申請。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
而關於劉女士起訴竇某某離婚案,柘城縣人民法院解釋稱,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法院表示,由於雙方調解意見分歧較大,法庭不再進行調解,案件將擇期宣判。7月25日上午,商丘市婦聯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婦聯已介入劉女士反映遭到家暴一事。
劉女士的社交媒體首頁上,置頂著兩張帶著卡片的鮮花,上面寫著:“穿行過地獄之後,光明才緩緩降臨。”劉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她相信,法院應該很快就會判決離婚了。(來源:南方都市報 實習生:伍美宣 南都記者:詹晨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