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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必究才能守護珍貴風景
http://www.CRNTT.com   2020-01-03 20:15:19


  2017年4月15日,張永明、毛某明、張某三人以電鑽鑽孔、打岩釘、掛繩索等方式攀爬巨蟒峰,共在巨蟒峰岩柱體上打入岩釘26枚,對巨蟒峰造成了不可修複的嚴重損毀。2019年12月30日,法院一審宣判,2人獲刑,3人連帶賠償600萬元。

  這起事件在當初發生時,引起了很大的震動。因為他們無知魯莽的行為,給這座被認證為“世界最高的天然蟒峰”、具有世界級地質或地貌意義的地質遺跡,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就其後果而言,處罰理所當然,有理有據。

  除了對此案中的破壞行為給予處罰,這一判決的另一重要意義,是維護相關法律的權威性,敲醒那些惡意破壞名勝古跡、損毀旅游資源的人。《旅游法》《風景名勝區條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對此都有明確規定,但是由於執法主體各不相同,多頭管理和權責不明導致難以實施的情況,最後往往就是一句“不文明”就輕飄帶過。

  2017年,一名游客因懷疑貴州龍洞景區景物是人工做成,竟然將一根生長了上億年的小石鐘乳踢斷,最終景區對這名游客僅處以500元罰款。於是,今年5月3日,山東臨沂一處景區一塊上百萬年才形成的“比翼鳥”鐘乳石,遭3名游客暴力破壞。可見,如果法律不能發揮應有的力量,僅靠道德呼籲很難讓放肆者循規,也難以達到保護旅游資源的目的。

  沒有人可以幫大衆原諒,更沒有人可以替自然慷慨。對於那些惡意損壞旅游資源,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行為,就應該依法處理。只有該入罪就入罪,該判罰就判罰,提高破壞者的違法成本,才能維護大家共有的公共利益。而且,針對執法主體不一、細則不清晰的問題,此案由公安機關送檢,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及民事公益訴訟的做法,也極具樣本意義。名勝古跡、自然遺產都是全社會的寶貴財富,正是公益訴訟需要大展拳腳的領域,希望今後可以充分推廣參考。這樣才能喚起敬畏之心,守護身邊珍貴的風景。(來源:楚天都市報 評論員:屈旌 繪圖: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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