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打26枚岩釘被判賠600萬元
http://www.CRNTT.com   2020-01-03 20:06:21


 
  宣判後,對刑事判決,被告人張某明表示要上訴,毛某明表示服判不上訴,張某表示是否上訴將與律師商議後再決定;對民事判決,被告張某明表示要上訴,毛某明、張某表示是否上訴要與律師商議後再決定。

【說法】一堂保護環境的“普法課”

  “此案是很好的一場保護環境的‘普法課’。張某明等三人損毀名勝古跡的行為,構成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損害,對其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就是對損害生態環境特別是自然遺跡、風景名勝區的不法行為進行法律懲罰,就是向社會宣示,生態保護的司法紅綫不可逾越,否則必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此案審判長、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鄭享華在接受新法制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案是一堂社會公衆普遍參與的生態環境與文化名勝保護的法治教育課。

  鄭享華說,我國於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明確采取有效措施對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加以保護。此後,在制定的環境保護法當中明確將自然遺跡、風景名勝區作為環境要素加以保護,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此,通過這次審判,社會公衆的環境法律意識得到了更加有力的強化。

  “巨蟒峰”地質遺跡點被世界紀錄認證機構認證為“世界最高的天然蟒峰”,是自然界中珍品中的珍品,是生態保護中重點中的重點。對這樣一起典型案件進行公開司法審判,不僅是通過案件審判進行全民共享的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教育,更是人民法院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遵循和維護綠色發展理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一次生動的司法實踐。

  “這是一次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審理裁判方式,探索建立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態修複司法機制的創新嘗試。”據鄭享華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在審理生態環資類案件時,積極探索審理裁判方式,探索建立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態修複司法機制,通過增殖放流、補植複綠、限期修複、勞務代償等,推進生態環境修複方式多樣化,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複。然而,“巨蟒峰案”不同於一般的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案件,對她的生態修複不能采用一般意義上的諸如補植複綠等手段。因此,在本案的民事責任承擔部分,合議庭考慮到三被告正在受刑事追究,同時兼顧三被告的經濟條件和賠償能力等具體問題的基礎上,由法院酌定的賠償數額較妥。為了突出本案的審判意義不僅是對廣大公衆環境權益損害的填補,更在於喚起全體社會成員環境保護意識,增強保護世界自然遺產在內的各種環境資源的自覺性,警示、教育他人珍惜資源,愛護環境,本院酌定賠償數額,并且判令三被告從事一定數量的公益活動,比如由被告參加三清山環境保護公益活動、制作以生態保護為內容的短視頻、在媒體、自媒體等平台上發布宣傳三清山、生態保護等內容的作品,并對其宣傳成果進行量化考核,以其完成的公益活動抵償應支付的部分賠償款項。這種以公益宣傳替代經濟賠償以實現生態保護目的的做法,是一次難能可貴的建立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態修複司法機制的創新探索。(來源:新法制報 記者:徐明)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