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可以規定在教室內罰站,而不是在操場或走廊,也不宜將罰站的影像傳到家長群等公開傳播,因為這有損學生的人格尊嚴,可能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一些懲戒行為之所以引發家長不滿,導致家校糾紛,正是因為個別教師的做法簡單粗暴,沒有照顧到學生尊嚴,甚至采用侮辱性的話語或行為。
再如,懲罰措施要考慮特定學生的具體情況,如果學生身體條件不適合跑步卻罰學生跑步,那也違背了教育懲戒的本意。
賦予教師懲戒權固然重要,但實施好,讓教師真正敢管、善管,關鍵在於明確好細則,并在規範的軌道上進行。對於家長而言,只要是出於教育引導的目的,又不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傷害,也應該給予教師理解和支持。(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