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罰站罰跑或不算體罰,提高教師懲戒權“分辨率”
http://www.CRNTT.com   2019-10-10 21:17:30


 
  教育的主體是學生,以學生為本是最根本的教育理念,但這并不以無視教師權力、束縛教育權為必然前提。殊不知,教師主動作為和教師被動無為,兩者的效果判若雲泥。教師懲戒權的失落,不僅是現代教育推陳出新的沿革造成的,更是在重視學生主體地位、學生權益的“聚光燈”下,對體罰與懲戒關系的機械理解、法律中對教師和學生權利保護的不對稱、懲戒權遲遲未能明確的內容寬泛所導致的。

  因此,喚醒沉睡的懲戒權,需要法律的明確認可,讓懲戒權更有針對性,從而發揮教師主觀能動性,維護好師道的尊嚴。同時,這也有利於避免教師懲戒再度跑偏,走向變相體罰的極端,上演“一邊倒”。

  我國各地教育發展水平并不同步,這就需要地方制度學會思考,在教師懲戒權問題上因地制宜、主動探索,作出既符合國家文件精神,也兼具現實指導性的政策創新。

  盡管“罰站罰跑”只是對教師懲戒權的初步探索,但這種具體化的探索,豐富了教師懲戒權的內涵邊界,提高了懲戒權的“分辨率”。廣東方面的積極作為無疑是一種鼓舞和示範,結合國家層面的懲戒權落地決心,未來或將迎來各地更有方向的懲戒權制度創新接力。

  當然,政策落地只是明確教育懲戒權的第一步。教師懲戒權的回歸,更體現在教師的日常教育活動中。教師落實懲戒權的實際操作,究竟是大膽作為還是保守如故,更需要教育主管部門、學校以及家長們取得更多共識,從而讓懲戒更好地輔助教育。(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作者:白毅鵬)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