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業務交流中,當我拿這些案例向國資委的新聞發言人咨詢時,新聞發言人說,這些顯然都不屬於國有,而是對國有概念的濫用。其實,人們最怕的不是“風能太陽能屬國有”,“國有”即是“全民所有”,這是可以接受的,最怕的是“國有”在我們的語境中跟民眾毫無關係,收益都是歸“政府有”和“權貴有”。不怕太陽能風能國有,就怕國有而民沒有。
另外,條例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過氣象部門批准”也是不正當的,賦予氣象部門審批權,顯然是未經正當程序地亂設許可,《行政許可法》規定設置一項許可須經由一定的法律程序,“氣象法”只是規定政府“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向和保護的重點作出規劃”,並沒有授權政府設定許可。(時間:6月19日 來源:華商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