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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街道辦易,強化居民自治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7 21:25:11  


  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安徽銅陵在全市範圍內開始撤銷街道辦事處,减少管理層次,優化管理結構,提高管理效率,強化社區的功能,把管理中心下移到社區,使社區管理到人、到物、到事、到位。民政部並擬在全國範圍內撤銷街道辦,強化居民自治。

  筆者以為,這樣做,還是得改回來,因為,強大的官僚機器,早就將所謂“社區”變成了最基層的政府機構,而非居民自治組織,雖然在名義上,社區是居民自治組織。

  明眼人都知道,目前中國城市的管理層級為市、區、街道、社區,機構重叠、層層加碼,市區街道三級大多為公務員系統,享受著較高的收入,但在社區,由於在法律意義上是“居民自治機構”,而非政府或政府派出機構,所以,其工作人員未能享受公務員待遇,但是他們的工作性質,其實與公務員一般無二,而且,“上面千根線,下頭一根針”,大量的事務,最終還是落到基層的社區工作人員頭上,大量的“上級布置任務”占據了其工作的中心與重心,要求他們搞“居民自治”,只是停留在紙面上。

  以媒體曾報道的“北京石景山區魯谷社區”為例,2003年,這個社區成立時,遵循“小政府、大社區,小機構、大服務”的模式,精簡機構,把過去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部分社會事務交給了社區自治和社團組織,希望由此甩掉政府的部分職能,真正成為自治組織。但到了後來,很多機構都被改了回來,因為上級下達了各種任務,魯谷社區的工作人員只能“跟著任務跑,圍著考核轉”,離過去改革的初衷“居民自治”越來越遠。

  問題所在就是日益複雜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即使撤銷街道一級,在今後的日子裡,所謂的“社區”,其功能會膨大成街道辦一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上級永遠存在,會一直給你任務,任務完成就不錯了。(時間:9月5日 來源:武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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