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福佳大化PX項目是正確的決策。反過來說,福佳大化PX項目落戶現址就是巨大的錯誤。不管是哪種錯誤,現在都應有人出來承擔責任。搬遷不會動用官員們的錢,但可能需要納稅人“大放血”。讓納稅人花冤枉錢,而且是浪費巨額資金,我們就得弄清其中是非,並且讓相關責任人把責任承擔起來。如果無需負責,那麼誰都會亂拍板、亂花錢。
說穿了就是兩種情況:如果領導出於公心,無條件支持福佳大化PX項目落戶現址。這屬於決策失誤,而且違反決策程序,則領導必須承擔領導責任、失職瀆職的責任;如果是官員收了錢、亂辦事,明知項目選址錯誤,偏要“成人之錯”,則屬權錢交易,有關腐敗者就應被追責。(時間:8月11日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