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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神病立法的破冰意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30 13:01:51  


 
  深圳的“精神病立法”可能還有許多需要完善之處,比如對有危害社會傾向、已發生危害行為,而監護人不願送診或無力治療的情況,該如何對待?再有,精神病診斷爭議的醫學仲裁與司法裁決問題,必須作明確規定。

  然而,在“精神病”屢被工具化的今天,這一地方立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阻斷權力與利益陷害方面的突破,是最值得肯定的。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它對於多年呼之不出的國家《精神衛生法》將具有推動意義。(時間:6月30日 來源: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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