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北京市政市容委發布了《北京市主要行業公廁管理服務工作標準》,其中的“公廁內蒼蠅不超過兩只”規定,引發熱議。
在北京規定公廁裡蒼蠅不得超過兩只後,繼而又有爆料稱南京早有相關規定,不過公廁內的蒼蠅標準允許比北京多1只,即3只。
小小寰宇,有幾只蒼蠅碰壁,嗡嗡叫,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沒想到這3只蒼蠅卻引發了一場不小的爭議,成為了輿論的焦點。不知道是蒼蠅的幸運還是不幸,但這兩條新聞給人的總體感覺是,猶如幾只蒼蠅鑽進了胃裡,翻江倒海,很不舒服。
其實,這幾只蒼蠅攪動人們嗅覺和視覺的無非就是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公廁的標準到底是什麼?第二個問題是政府公共行政能力到底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基本水平?
先說第一個問題,這些年來,城裡的公廁越來越多,公廁越修越漂亮,城市管理者也逐漸意識到公共廁所是環境衛生,是民生大事,更是城市形象,也在不斷提高公廁管理水平,這原本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好事情沒辦好,甚至辦砸了。首先是各個地方公廁標準不一,甚至非常混亂,即便是同一個城市,各個區域的公廁標準也大相徑庭。沒有統一的規劃、建設、管理,無法讓群眾真正“方便”。
很多公廁標誌不明顯,要麼建在背街小巷,要麼布局不合理,越是在車站、碼頭、公園、廣場、菜市等人流量大的場所,公廁反而越少。在修建公廁前沒有調研流動人口數量,沒有按照地域情況按科學比例修建。上海在這方面就有明確規定,市區地區級中心以上的文化街,400米至600米設置一座公廁,其他市區道路,700米至900米必須設置一座公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