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台灣的“國有財產局”相關人員疑涉土地圖利案,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國有財產局”前現任副局長陳官保、蘇維成等羈押中的六名被告犯行重大,且所犯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罪,獲利金額高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且案件關乎政府土地,應有羈押必要,因此昨晚十一時將六名被告裁定延押。
據中央社報道,台“國有財產局”相關人員,疑涉違法出租、轉租政府土地給峻和建設公司,且將政府土地以公告現值的低價,轉售給峻和建設公司及公司員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去年檢調搜索十七處所,並約談陳官保、蘇維成及六德、峻和建設公司等相關人員共二十五人到案,認定陳官保及蘇維成等人涉嫌偽造文書、圖利等罪嫌,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
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裁定陳官保、蘇維成、代書詹德育、峻和建設公司總經理簡性琦、峻和建設公司董事蔡銘俊及峻和建設公司員工林瑞堂等六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在本週二偵查終結本案,檢察官依圖利、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將陳官保、蘇維成、蔡銘峻、六德建設公司負責人王明道等二十五人起訴,並將蘇維成、陳官保具體求處十五、十二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