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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文革中下鄉知青巨額安置費被貪污挪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0 09:46:45  


支出巨額經費,並沒有解決下鄉知青的安置問題。
  核心提示:鄧小平在1978年曾說:“國家花了三百個億,買了三個不滿意。知青不滿意,家長不滿意,農民也不滿意。”而支出巨額經費,沒有解決下鄉知青的安置問題,造成這許多不滿意的主要原因卻是:對知青經費管理鬆弛,相當一部分錢被農村基層幹部貪污挪用;另外,插隊知青的安置費標準偏低,使插隊知青沒房住的問題變得突出起來。這些問題動搖了知識青年留在農村的決心。

  城鎮知識青年在農村沒有任何生活基礎,下鄉後會在住房、口糧等方面遇到各種具體問題,國家在知青下鄉時撥付一定安置費用,並採用一些補助措施,都是為了使知青能比較順利地渡過生活上的難關,盡快在農村穩定下來。

  插隊知青與兵團(國營農場)知青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安置經費的數額與撥付途徑始終各有成規。

  “文化大革命”前,國家有關部門已就安置經費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制度。1968年底上山下鄉運動一下子掀起高潮。在國家沒有及時就安置經費與物資補助做出統一規定以前,各省市已參照“文革”前的舊例制定了本地的補助標準。如江蘇省南京市規定,城鎮知青單身插隊、插場(指到農場)的,安置費平均每人220元;成戶插隊的平均每人130元。主要用於建房,其餘用於學習材料、旅運、生活補助、生產、生活用具、合作醫療等。城鎮回鄉人員的旅運費由動員地區發給,安家落戶確有困難的,由安置地區酌情補助,平均每人40元江蘇省革命委員會。南京市規定的安置費標準,略低於“文革”前的國家規定。吉林省規定,對下鄉插隊知青,每人撥安置費250元;對插場知青,每人撥安置費400元。湖北省規定,對下鄉插隊知青,每人撥安置費230元。兩省分處南北,故插隊知青的安置費略有差異,但是都沿用了“文革”前的舊章。這應是多數省、市、自治區的做法。

  1969年國務院召開的跨省、區安置協作會議上,對知識青年安置的開支標準,制定出幾條原則。同年,在全國計劃座談會期間徵求了意見。儘管這些原則的具體內容不詳,但從後來出台的正式文件可以得知,不過是“文革”前舊制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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