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夏末,我在主持刊物工作時有機會讀到毛澤東的1968年1月家庭生活收支詳細賬,並從中了解了不少內容。
家庭收入中稿費居多
賬目的收入部分有三欄,分別是:“上月接轉14095.45元;毛澤東工資404.8元;江青工資243元。”
那個年代,一個國家主席家中有一萬多元活錢在賬上不新鮮,特別是毛澤東,據毛澤東警衛李銀橋說,毛澤東20世紀50年代的稿費就達100萬元,毛澤東本人不經手,由中央特別會計室管理。家用不够,或有重大的花銷時,經毛澤東同意,從稿費中撥轉、開支。
毛澤東的工資404.8元,1955年7月國家行政機關人員實行薪金制時定的,直到他離世一直沒動;江青的工資243元,是當時的文藝二級,後來文化大革命,她當了中央文革小組組長,一下調到342.7元。那時全國人民工資都不動,她能一下長近100元錢的工資,也是破天荒。
住中南海還要付房租
支出一欄列有六項:“月房租費125.02元;12月、1月黨費40元;日用消費品92.96元;液化氣9.6元;夥食659.13元”,“送王季範、章士釗4400元”。
毛澤東住中南海付房租費,這是我第一次知道,不是有這個賬目在,我還以為首長住房是供給了,因為1955年以前幹部都是供給制,直到現在,有許多地方還保留著供給制的尾巴。
日用消費品,據說此賬之外,還專有一個日常雜費開支表,其中包括毛澤東買書,孩子的衣物、生活用品,老家親友來訪在京的花銷、往返路費,江青看戲、買唱片和攝影方面的花費。據說在生活費用開銷上毛澤東很注意節約,平時不過問,月收支不平衡,錢不够用時,毛澤東就找工作人員來,詢問查對,叮囑注意節儉。
工資收入主要用於糊口
1955年實行薪金制以後,李銀橋曾草擬過一個《首長薪金使用範圍、管理辦法及計劃》,毛澤東批示了照辦。那上面列的主要開支是九個項目,其中主食 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開銷15元,加上雜支零用18元,才33元,但那是20世紀50年代,到1968年,中國第一家庭的日用開支92.96 元,也沒逾百。
夥食659.13元,比20世紀50年代擬定的主副食加在一起的570元,多不到90元,但這個費用也超出了當月毛澤東和江青工資的總和。說明在20 世紀60年代,毛澤東的家庭和中國普通民衆的家庭一樣,工資收入的主要用途是糊口,吃是家庭支出的第一要事。毛澤東在夥食上的開支是實在的,至少說明,作為主席,他主要是在吃自己,不走公費,也沒有各種各樣的應酬、餐會、請吃、白吃。
最令人可感觸的是賬上明標的用液化氣錢。儘管僅僅是9.6元,讓我為之肅然起敬。住在中南海,公家的什麼不能用,連個人的用氣都在賬上,你不能不承認,他在生活上對自己的嚴格約束。(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