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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ECFA時期兩岸政治談判的準備與路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5 15:53:55  


 
  現階段兩岸均認同“九二共識”,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富有成效的制度化協商,因此,通過對“九二共識”的充實完善,甚至提出新的共識,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兩岸政治關係的暫行框架將是一條務實可行的路徑。鑒於島內政局和兩岸關係的複雜性,倘若未來一個時期,兩岸能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再往前走,即從所謂的“一中各表”明確為兩岸“共表一中”或“一中共表”,直至雙方達成“兩岸同屬一中”的法律文件,那將十分有利於處理和解決兩岸政治談判中的核心議題--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問題。未來,兩岸白紙黑字地將“兩岸同屬一中”載入雙方達成的聲明、共識、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中,應成為確立兩岸政治關係框架的優先目標和基本內容。為此:

  一是要進一步鞏固“九二共識”在兩岸關係定位中的基礎作用。目前在台執政的國民黨與台當局對“九二共識”是認可承認的,可以說,“九二共識”使雙方在兩岸關係定位問題上達成了基本的共識。馬英九稱“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原則都可以接受,但對於‘一個中國’的含意,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注8)馬對待“九二共識”的立場和態度使兩岸關係有了向前發展的政治基礎。因此,兩岸必須十分珍視、維護這一來之不易的基礎,“九二共識”和反對“台獨”已構成現階段國共兩黨乃至兩岸政治互信的根本,只有堅持和鞏固這一互信基礎,才能增強和擴大兩岸的戰略互信。

  二是兩岸應以新的形式明確“九二共識”的內涵。“九二共識”是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的共識,不僅易被台灣方面扭曲,而且缺乏雙方共同簽署正式法律文件的權威性,存在明顯的缺憾。自“九二共識”形成以來,由於台灣政治的複雜性和政黨輪替的影響,該“共識”在島內或被李登輝的“兩國論”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推翻,或被工具化甚至妖魔化,民進黨至今仍不承認“九二共識”。國民黨方面雖承認“九二共識”,但強調其內涵為“一中各表”。馬英九對待“九二共識”的態度也隨著形勢的變化而變化,馬在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前是多說“共識”,少提“各表”,但之後是少說甚至不說“共識”,多講“各表”,稱“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識”;同時又提出兩岸關係中的“互不否認”模式。2009年1月,台“總統府”發言人在回應胡總書記“1231重要講話”時,更強調要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並在“九二共識、互不否認”的基礎上,與大陸展開協商與交流,(注9)正式將“九二共識”與“互不否認”相連結,旨在淡化“一中”,強化“各表”,進一步突出“互不否認”的主張。台灣當局強化“一中各表”,是對“一個中國”內涵的消極界定。由於政治分歧的存在,兩岸自然會有不同的表述,而表述的核心也自然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鬥爭。因此,台當局一味強調“一中各表”,可能進一步強化兩岸目前的政治僵局。

  鑒此,在目前情況下,首先應該堅持原汁原味地闡釋“九二共識”。即,“九二共識”是雙方在1992年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是體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同時兩岸擱置對一中內涵認知的不同,其重點和共同點是堅持一中,但都不觸及理解上的分歧。台方將“九二共識”解釋為“一中各表”並不準確。其次,兩岸不應就此爭論糾纏,在延續將一個中國的“原則”和“內涵”分開處理的同時,在堅守一個中國底線的前提下,為“一中內涵”預留協商的空間。筆者此前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要打開兩岸在一中問題上的死結,兩岸首先要對“九二共識”中的“一個中國”內涵予以更為積極的界定,以建設性的態度積極面對這一問題,即,以“共識”而非“同意分歧”的方式來界定“一個中國”,實現“一個中國,共同表述”,或者“共同表述一個中國”,即“一中共表”、“一中同表”或“一中新表”。對此,包括黃嘉樹在內的兩岸不少學者均贊同呼籲這一設想,嘗試以新的表現形式明確“九二共識”內涵,是現有條件下兩岸相對容易協商、相對容易接受的處理方式。

  三是將實現“兩岸同屬一中”法律化作為確立兩岸政治關係框架的基本內容。即,兩岸政治談判要及早在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和明確的共識,實現“兩岸同屬一中”法律化,為下一步的商談奠定更為深厚的互信基礎。這是因為,“九二共識”是兩岸在缺乏政治互信情況下為解決事務性問題所達成的具有過渡性的政治安排,雖然它在此後的兩岸關係發展中發揮了難以替代的重大積極作用,但由於“九二共識”表現形式本身的不足,使得兩岸在一中問題上形成了邏輯怪圈,“一個中國”既是兩岸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最大的分歧點:一方面馬英九強調“海峽雙方的關係不是‘兩個中國’,雙方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並反對在國際上搞‘雙重承認’”;(注10)另一方面又稱“對北京來說,‘一中’當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們來說,‘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不可能有別的解釋。”(注11)鑒此,未來,兩岸應在繼續鞏固“九二共識”這一政治互信基礎的同時,要為彼此找到更多的、更清晰的共同政治語言,為推進兩岸關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一提法不僅符合兩岸的歷史與現實,也未違背台灣現行的法律文件,兩岸應將這一表述白紙黑字地載入兩岸所達成的聲明、共識、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中,實現“兩岸同屬一中”法律化,為建構兩岸政治關係框架以處理和解決兩岸重大分歧奠定堅實的法理基礎。

  總之,後ECFA時期,在兩岸經貿、文教和社會各界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背景下,雖然由於島內選舉政治等複雜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兩岸政治對話商談尚未提上議事日程,但是,這絲毫不影響我們為之所進行的各種努力,只有島內外各方不斷努力,積極創造條件,才能迎接兩岸政治談判時代的早日到來。

  (注1)王毅:在桂林第九屆兩岸關係研討會上的講話,《台聲雜誌》2011年2月,頁20

  (注2)王毅:謀求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中國評論網,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20101020

  (注3)王毅:接受《亞洲週刊》專訪,2010年4月4日,頁14

  (注4)王毅:在廣東東莞台商協會慶典上的致辭,《台聲雜誌》2011年1月,頁21

  (注5)(匈)涅爾基什‧亞諾什:《談判的藝術》世界知識出版社1992年9月,頁71

  (注6)吳伯雄:新華網主頁港澳台,http://www.xinhuanet.com,20081221

  (注7)蘇起:兩岸寫新頁尋找最大公約數,台《中國時報》2010年9月27日

  (注8)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台“中央社”2008年9月3日台北電

  (注9)范淩嘉:《回應胡六點,府強調“互不否認”》,台《聯合報》2009年1月2日

  (注10)同8

  (注11)馬英九:台《中央日報》2006年5月9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5月號,總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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