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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努斯信用與農村金融改革創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22 16:30:51  



  非正規金融組織的優勢一方面來自於其本身的優勢,比如掌握更充分的信息,對抵押物的要求更加有彈性(銀行和信用社不要的土地、農機具、房屋以及其他的資產對一些民間放貸人來說卻可以接受)。但更加重要的原因還是借款人的信用意識和還款激勵明顯增強了。這真是一個奇特的現象。老王們為甚麼珍視他們在民間信貸組織中的信用,而不珍惜在正規官辦信貸機構中的信用?難道他們是出於所謂更加樸素的“階級感情”?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按照我們前面關於信用價值來源的分析,真正的原因在於,老王們在民間非正規信貸組織中的信用,其價值要遠大於在正規金融機構中信用的價值。民間放貸者往往與借款者存在地緣、血緣、人緣等千絲萬縷的聯繫,維持這樣的人脈網絡對借款人而言是極具價值的。這樣的網絡是他們獲取幫助和保護的來源,也是他們賴以建立起身份確認的主要參照,其價值是巨大的。費孝通先生在其早年的《江村經濟》一書中對這樣的社會經濟結構進行了細緻而生動的描述。從傳統的農業社會直至現在,這樣的信用關係一直是粘合和指導村民關係、調解鄉村社區生活的重要中介。

  有意思的是,通過金融創新來利用這種信用關係在國外也有很成功的案例。比較著名的就是尤努斯(Muhammad Yunus)在孟加拉創建的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這家銀行主要向窮人甚至乞丐發放小額信貸,但卻鮮有違約事件發生。其中顯然得益於其對民間信用的成功利用。在格萊珉銀行,所有的貸款申請人都必須加入一個由相同經濟與社會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組成的支持小組,以此穩定成員構成,讓各成員的自身的信息盡可能地透明化,讓每一個貸款人在這一過程中變得更加可靠。在此基礎上,各支持小組組成更大的聯盟即“中心”,每週按時在約定的地點與銀行的工作人員開會。通過這種組織創新,格萊珉銀行成功地在貸款人之間構造出了一種比較緊密的社區關係和信用體系,極大地調動起借貸者們自我管理的積極性與創造力,有效地降低了違約風險。

  或許,我們可以把這樣的一種植根於民間和社區的信用稱之為尤努斯信用。

  用社會保障來換取
  農村的現代商業信用

  應該看到,儘管民間信用能夠支持民間信貸的發展,但就其有限的規模而言仍然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融資困境。換句話說,尤努斯信用的潛力是有限的。不僅如此,如果考慮到中國農村社會日益加劇的人口流動趨勢以及工業化、城市化所帶來的潛在流動空間,這種信用基礎顯然是脆弱的。高流動性不可避免地會加劇人群中的機會主義傾向。如何促使人群在高流動性面前仍然有積極性信守尤努斯信用,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問題的最終解決還是離不開各種正規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但是正如文章一開始所強調的,在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之外發展正規金融機構畢竟祇是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能夠建立起具有現代社會經濟特點的新型個人信用機制,祇有這樣才能真正支持和促進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尤努斯信用可以支持非正規民間信貸機構的發展,但要發展各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離開現代商業信用機制顯然是無法做到的。在這裡,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是梯子,而建立起農村地區的商業化個人信用機制則是那些你可以攀爬的橫檔。

  甚麼是現代商業社會的信用機制?本質上它應該是一種適應市民社會和市場經濟、以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因而是有市場價值的:信守這種信用則會帶來具體的好處,失去這種信用則意味著失去這種好處,甚至帶來懲罰。

  如何才能建立起這樣的信用?答案祇能是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在中國,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所能夠提供的福利保障仍然是相當有限的,個人和家庭仍然是抵禦各種風險和意外的主體。與此同時,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所能夠覆蓋的範圍也相當有限,佔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人口仍然被排除在社會福利保障體系之外,這在客觀上都降低了個人信用的價值。再以個人的長期預期為例,改革開放帶來的最大變化之一是人口的高流動性,以及由此產生的機會主義傾向。要促使人們信守個人信用,關鍵是要確立個人身份的唯一性和真實性,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要利用相應的技術手段,同時也更需要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的配套。

  目前城鄉差距的擴大是個不爭的事實,農村地區,尤其是中西部農村地區的衰落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更可怕的是,伴隨著城鄉差距的擴大是人群身份識別差距的擴大,廣大農村地區不僅沒有很好地享受經濟增長的好處,也沒有能夠進入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視野。這種現狀應該儘快改變。做不到這一點就談不上社會和經濟的整合,談不上發展和進步。

  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中國政府完全有能力逐步建立起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體系,因而可以通過福利換信用的方式逐步建立起適合農村特點的個人信用體系,由於信用體系的巨大價值,它本身也是一個天然的抵押體系,農村信貸面臨的個人信用風險將因之大大降低。中國政府當前正在進行新農村建設,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成為一項重要內容。

  最後總結一下本文的主要觀點:當前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核心不在於建設多少足夠商業化的正規金融機構,而是要建立起賴以支撐這些機構的農村個人信用機制和信用體系。而要建成這樣一個體系,通過社會保障換信用或許是一條必由之路。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7年5月號,總第1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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