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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助力鄉村振興
http://www.CRNTT.com   2021-12-14 13:32:33


  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據光明日報報道,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十四五”規劃單列專章對“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行部署,其中就強調要“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以創新驅動農村金融發展,不斷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需要大力推進金融制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大力推進普惠金融、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構建可持續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和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才能最終形成長效服務機制,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首先,改革完善相關的金融制度,助推鄉村全面振興。金融制度主要包括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政策扶持三方面的內容。完善農村金融制度體系,一是創新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應在已較好滿足脫貧群體基本金融需求的基礎上,繼續創新和完善包括政策性金融組織、商業性金融組織和其他金融組織等在內的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供給體系,實現優勢互補,保證金融服務在農村的全覆蓋。搭建以城帶鄉、城鄉融合、互惠共贏的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構建長效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繼續支持商業銀行完善各類與鄉村振興相關的金融事業部門,如“三農”事業部、扶貧事業部、普惠型涉農金融業務部等,建立專業化、不脫農、可持續發展的鄉村振興金融供給機制。鼓勵各類金融資本設立或參與設立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鼓勵商業銀行與村鎮銀行合併重組,進一步創新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為金融支農提供有效補充。二是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目前,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已初步形成,今後需要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水域和林權抵押、廠房和大型農機具抵押等方面結合農村實際加以改進。大力鼓勵並支持金融科技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保險服務及風險分擔體系建設、支付體系建設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創新應用,建立政府引導、科技創新支持、市場化運作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長效機制。建設良好的農村金融服務環境,切實提高農戶的金融服務獲得感。三是繼續用好金融扶持政策。鑒於農業自身的弱質性,需綜合運用適當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措施,引導各類金融組織服務於貧困群體及其所在區域的行業企業。對開展普惠金融服務、創新型扶貧金融服務與綠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一方面進一步實施利率與費率補貼等相關扶持政策,降低農村金融組織的市場化運作成本,提高其支農效益和意願;另一方面繼續進行涉農貸款增量獎勵,鼓勵各類金融資本下鄉開展涉農業務。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與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持續提升農村金融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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