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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娘委托律師中島賢悟到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日本法務大臣千葉景子,要求取消將其遣返回國的“命令”圖為千葉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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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由於日本《民法》規定,女性在離婚後的半年內不得再婚,而男性並不需要等待,導致福建女子任秀琴無法與日本未婚夫結婚,正在位於大阪府茨木市的西日本入國管理收容中心經歷著漫長的“待婚期”,並面臨著被遣返回中國的命運。
僑報報道,不過,任秀琴並不想向命運低頭,她近日委托律師中島賢悟到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日本法務大臣千葉景子,要求取消將其遣返回國的“命令”。
2006年12月,任秀琴在福建的家鄉與日本男性高田憲一“相親”後辦理結婚手續。2007年5月,任秀琴持“日本人配偶者”簽證來到日本德島縣德島市。3個月後,她由於無法忍受日本丈夫的專橫而離家到外面打工,進而結識了日本廚師栗飯原正則。不久,她與真誠愛她的栗飯原正則過起了“半同居”的生活。
2008年5月,當任秀琴的簽證到期需要更新時,當地入管局發現她與丈夫早已沒了實質性婚姻關係,因此作出拒簽決定。2009年5月,任秀琴與丈夫最終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