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於日本法律“待婚期”的規定,任秀琴與現任男友無法辦理結婚手續,也就無法繼續取得簽證。他們期待著日本《民法》規定的“待婚期”過後,就立即辦理結婚手續,然後到入國管理局申請“特別滯在”簽證,也就是辦理所謂“黑戶口”轉“白”的手續。誰料,就在他們期盼“待婚期”能夠早日結束時,高鬆入管局的警員登門,以違反日本《入管法》,犯有“不法滯在罪”,把任秀琴帶走了。
無奈之下,任秀琴近日委托日本律師,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直接狀告日本法務大臣千葉景子,要求法院判決改變以法務大臣千葉景子名義發出的遣返“命令”。
日本法務省的資料顯示,近年來,中國人每年與日本人結婚的人數平均為4000人,但同時每年平均有1000名在日中國人與日本配偶離婚。他們當中的一些人,為了躲避“待婚期”可能被強制遣返回中國的命運,不得不在懷孕期間離婚。因為按照日本《民法》規定,離婚時懷孕的女性,在生下孩子後可以不受“待婚期”的限制而立即結婚。
中島賢悟表示,任秀琴狀告日本法務大臣的這場官司是有意義的。他說,日本“待婚期”的規定不僅使日本女性受害,也使一些外籍新娘受害。這場官司可以督促日本修改這項法律,也可以讓更多像任秀琴這樣的外嫁新娘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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