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5日電/台北地院昨天一連審理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在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的兩個誹謗官司。其一是謝長廷陣營刊登報紙廣告,指控對手郝龍斌家中水電費由全民埋單,質疑郝家涉嫌詐領公款;另一件則是國民黨刊登廣告,指謝長廷涉入高捷弊案。由於兩案仍有相關證據要釐清,北院將另擇庭期審理。
這兩件案子都發生在2005年北市長選舉期間,因競選廣告引發。其一是謝長廷指稱台北市長郝龍斌家中水電費都由公支出,遭郝龍斌父親、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控告誹謗;另一件則是謝長廷控告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等人,在廣告中指他涉入高捷弊案,並收受新台幣三千兩百萬元。
第一件案子方面,郝柏村委任律師表示,雖然雙方在過去庭期中說過要談和解,但謝長廷之前曾指郝柏村有秘密帳戶收受拉法葉採購案傭金,後來郝柏村在電視節目中說是民進黨造假害他,謝長廷又提出誹謗告訴。除非謝長廷撤銷這件告訴,否則沒有和解可能。
中央社報道,謝長廷委任律師則否認廣告是由謝陣營主導。由於雙方都不清楚到底廣告由誰負責,因此法官要求下次庭期前必須提相關書狀供法院參考。
承審法官林孟皇說,案子拖這麼久,已經是市長選舉時期的官司,“辦到現在還在辦,很丟臉”,雙方說要提和解,也沒有下文,要求雙方盡快達成共識。
他表示,去年五月時就傳過謝長廷,但當時遭以正在忙“總統”選舉為由請假。既然要打官司就應該要認真,到現在連答辯狀都沒有提出來。
謝長廷的辯護律師表示,除了今天的庭期,謝長廷在往後的庭期都可以配合,下次會依約到庭。
至於另外一件則是謝長廷控告國民黨的官司,謝長廷的自訴代理人表示,廣告中指謝長廷是高捷案被告,還收受三千兩百萬元,但謝長廷從未被列高捷案被告,對方指控顯然不實。
但對方辯護律師指出,廣告是根據媒體報導,指謝長廷有被列為高捷案被告,特偵組也以被告身分傳喚謝長廷,並非虛妄,而是有合理懷疑。吳伯雄等人並非故意損害謝長廷名譽,而是將可受公評之事提出,促使大眾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