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依法投資畜牧水產養殖業、苗種場等。台胞台企在依法投資畜牧水產養殖業、建立林木種苗生產基地、培育優質林木良種苗木等方面同等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水產品捕撈行業。農業農村部將在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針對台胞台企投資水產品捕撈行業開展試點工作,並針對台胞台企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投資水產品捕撈行業制定專門的規章制度,推動將台胞台企視同沿海縣(市)居民和企業,賦予其從事海洋捕撈的權利。有關程序將在相關規章制度出台後進一步明確。
第14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依法同等從事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林木良種培育、造林種草、防沙治沙、經濟林生產經營、林草種苗生產經營,可同等參與林草業重點龍頭企業推薦、國家林業產業示範園區申報。
關於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造林種草。大陸高度重視生態保護建設,“十四五”期間,將專項開展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等重大工程,統籌中央、地方各級財力推進工程實施,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等;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有關省區通過人工種草、退化草原改良等措施開展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對具備條件的坡耕地和嚴重沙化耕地因地制宜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台胞台企可通過參與地方政府組織的相關工程的招投標從事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
關於林木良種培育和林草種苗生產經營。為保障大規模國土綠化的種苗需求,提高樹木良種使用率,大陸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培育林木良種苗木的育苗單位給予政策支持。我們鼓勵和支持台胞台企按照《種子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獲取林草種子生產經營等許可後,依法從事林草種苗生產經營活動,依法投資林木種苗生產基地,培育優質林木良種苗木。
關於防沙治沙。近年來,大陸一直鼓勵扶持各種社會主體參與防沙治沙,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為各種社會主體開展防沙治沙提供條件。我們支持台胞台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同等從事防沙治沙工作。
關於經濟林生產經營。《森林法》鼓勵發展以生產果品、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林產品為主要目的的森林。目前,大陸經濟林面積超過6億畝,年產值超2萬億元。我們鼓勵台胞台企結合大規模國土綠化和重點生態工程項目,建設經濟林生產基地,圍繞重點經濟林產區發展采收倉儲、精深加工、冷鏈物流、技術服務等相關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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