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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元旦起不得發布民調
http://www.CRNTT.com   2019-12-30 16:52:02


“中選會”。(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30日電/“中選會”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至1月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之民調資料,亦不得加以報道、散布、評論或引述。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例如藉由其所穿戴之服飾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之影像、聲音及文字,自屬當然。至具體個案是否已達到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程度,除予以勸止或制止外,必要時則應蒐證保留證據,再依法處理之。至於單純國旗裝之穿著,則尚非現行法律所不許,唯仍不得有勸誘或干擾他人投票等不法行為,亦屬當然。

  因此,“中選會”認定,藍綠陣營推出的飛行夾克,綠營有928民進黨黨慶的數字,藍營的胸前有“H”字樣,在投票日當天不能穿著;至於國旗徽章、國旗裝等物件皆屬於國家的象徵,不屬於特定人士,投票日當天可以穿戴。但要求選務人員“儘量避免”穿著國旗裝,以免引發誤會或聯想。

  “中選會”特別提醒,穿著有特定號次、候選人名字的服裝都屬違法行為,還有在臉書或通訊軟體拉票助選,只要涉及特定的號次或對象,經檢舉後都會被裁罰;還有候選人團隊在投開票所外比手勢,被檢舉將挨罰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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