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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香港毋須打擊富豪 要扶中小企
http://www.CRNTT.com   2012-05-14 00:13:25


 
  如果我們認定了機會平等比資產和收入平等更能對症下藥的話,政策方向便大大不同。首先,在香港,被唐英年廢除了的遺產稅是必要恢復的。富豪家族當然可以在去世之前轉移資產,只是不管有沒有遺產稅,他們都決不會把大部份資產放在香港,一早就已經轉移了。君不見李嘉誠說他不會撤資時,同一口氣就告訴我們和黃全球的總投資,香港只佔15~16%而已。更重要的是,他們除了遺產稅之外,把資產放在那裡還有其他考慮,包括稅制、法制、投資機會等等。恢復遺產稅的重要性在於宣示機會公平的原則。

  其次,我們毋須打擊富豪,這是減法;重點在於扶植民企,特別是中小企,這是加法。內地國企壟斷我們不眼紅,只要求它們的利潤上繳歸公便是。香港地產財團我們也毋須仇視,只要不搞官商勾結,不特別偏袒他們就成。全球經驗都證明,在創新、活力、創造就業等方面,中小企都遠比大企業強。最重要的是,創業者成功不在於學歷,而中小企通常唯才是用,不迷信學歷。中小企發達,在香港也好,全國也好,都大大有助機會平等,增加社會流動性。

  而全世界的中小企,尤其是在其創始的階段,都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對於創業者要提供的服務,是管理顧問加風險基金,一般稱之為“孵化器”服務。這一服務,香港做得不夠,主要通過“香港科技園”十分小規模和窄範圍的做,內地更聞所未聞。只要管理得宜,做得公開、公正、公平,政府應該放手孵化新興企業,不用怕虧損,反正這花費永遠都不會很高,但是只要成功孵化幾個有潛質的企業,便已夠本夠利;至於失敗的大部份受資助者,在過程中已經創造了不少就業和培訓了不少人才,對社會整體來說,還是只賺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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