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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的合情合理安排問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08 00:02:35


兩岸政治關係的合情合理安排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雙方均要以同理心換位思考。
  中評社╱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的合情合理安排問題 作者:劉國深(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教授;芮鵬(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兩岸和平統一必須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要持續穩步推進,就必須在發展中逐步解決影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障礙。但是,解決兩岸之間懸而未決的政治問題必須審時度勢,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與兩岸和平統一的戰略目標背道而馳。要處理好這一問題,我們首先要對兩岸政治關係現狀作出準確的解讀,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與時俱進、合情合理地做好兩岸關係和台灣涉外事務政治安排調整問題。

  兩岸政治關係的存量性質

  兩岸同屬一個國家是海峽兩岸關係的邏輯起點。無論從歷史、法理還是政治現實來說,領土和主權意義上的一個中國至今沒有分裂。換言之,國家意義上的一個中國是現狀,不須刻意追求領土和主權意義上的統一,我們需要的是維護和強化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事實。

  目前台灣方面對於兩岸關係政治現況的認知存在兩個錯誤認知:

  第一,有些人堅持“中華民國”仍然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站在台灣方面的政治立場,我們理解他們的這一立場。但在國家的內政和外交現實中,這一主張在絕大多數的場合並不被人們認可。在兩岸之間交往的場合,不宜簡單地要求對方承認己方為國家,或輕易使用己方堅持的“國號”。

  中華民國曾經是代表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的中央政府符號,這一符號曾經得到廣泛的承認,這是歷史事實。但是,自從1949年起,代表中國的中央政府事實上已經發生更迭,中國共產黨推翻舊中國,建立新中國,實際上是推翻了當年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是成立一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一個新的主權國家,經過22年的努力,這一政治事實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新中國政府的代表取代舊中國政府的代表取得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

  在近現代史中,中國共產黨建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或其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如同1912年中華民國取代大清帝國一樣,是中國國家內部的政權更迭,也有人稱之為朝代更替或政府更迭,並非領土與主權的再造,更不是分裂為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支持下推翻國民黨統治,建立新中國政府,這個“新中國”雖然不再沿用中華民國國號,改而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是以革命的手段實現中央政府更迭和國號變更,從新中國政府的憲法規定來看,國家的領土、人民、主權指涉範圍仍然完全重疊。

  由於國內外因素的交互作用,這種政權更迭並不完全徹底,結果造成了至今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權在敵對和競爭中並存的政治殘局。兩岸雙方的敵對關係在法理上尚未結束,因而兩岸之間處於“零和”的敵對或對立狀態。根據劉國深提出的“國家球體理論”,海峽兩岸兩個對立中的政權在中國國內仍然處於競爭狀態,在目前國際政治現實中,兩者以背靠背的空間與場合代表中國,形成了事實上的“一體兩面”關係,但並不存在“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①換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權並非國與國關係,而是同一國家內部兩個大小實力懸殊的對立政權關係。因此,在海峽兩岸之間,不存在國與國的問題,也不適合討論主權問題,實際上是政權關係問題。

  第二,認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就曾多次表示:“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國家,不需要再講台獨”。這種觀點的核心在於:台灣的民主化與本土化進程造成了兩岸關係的結構性改變,使台灣成為了具有“國家性”的政治實體甚至主權獨立的國家。②

  長期以來,國民黨當局與台灣社會間一直處於緊張關係,社會民主化訴求不斷高漲,所謂“法統”對於其政權“合法性”的解釋力基本流失。為緩和這種緊張,李登輝執政後終止了“動員戡亂時期”,台灣單方面放棄與大陸爭奪中國“正統”,不再視大陸為“叛亂團體”。“台獨”論者普遍認為兩岸因此發生“結構性改變”,在憲法法理上“一分為二”。③其後通過領導人直選與政黨輪替,台灣方面的“民主化”進程完成了對“中華民國”政權“合法性”的重新闡釋,不再依賴兩蔣時期的“法統”想像轉而依靠所謂的“人民主權”。④“人民主權”是政治學中普遍接受的概念,其問題在於“人民”的邊界被“台獨”論述所重新劃分,人為地將其限縮為兩千三百萬台灣住民,從而達到分裂國家的目的。

  從法理上看,90年代以來的台灣七次“修憲”的法源都來自“一中憲法”的授權,台灣方面所堅持的“中華民國憲法”對於“人民、領土、主權”的認定並未發生改變。“蘇貞昌們”往往故意“忘記”這樣的法理規定性。無論兩蔣時代、解嚴後的李登輝、陳水扁時代,還是馬英九時代,台灣方面都在法制層面或是公開聲明中直接或間接地確認了“一個中國”。⑤國際法中,任何政府或政權都只可能被承認其自身所主張的部分,因此台灣方面的主張不可能推導出“台灣已經獨立”的結論。而從深層結構來看,在兩岸政治對立尚未結束的狀態下,台灣方面的“民主化”實際上是地區性的政治遊戲規則改變,改變不了兩岸之間的人民和領土關係。因此,台灣地區公權力部門與領導人的選舉產生同樣基於一中框架,這一點作為客觀事實不因台灣內部某些政治人物提出的“台獨”論述而改變。

  綜言之,在台灣,受到國際和兩岸政治現實的限制,以及90年代以來錯誤的政治社會化的影響,島內有些人既難以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的中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也難以放棄“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立場。⑥在此情況下,台灣方面的政治論述往往會將抽象政治符號與具體概念混為一談,曲解“一中原則”。島內有輿論就認為,為了兩岸的和平發展,大陸方面就應當承認並接受“中華民國”;而“一個中國”則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之外的“第三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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