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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告台灣同胞書”版本之比較與進展
http://www.CRNTT.com   2019-03-02 00:12:05


 
  習近平更進一步指出:“1945年,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取得了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台灣隨之光復,重回祖國懷抱。” 然後他重提兩岸再度隔離是因為1940年代後期內戰的結果。但“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血濃於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認同,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 

  中國人現今正面臨民族復興的歷史任務與使命。在達成這個使命過程中,他訴諸台灣同胞的“光榮愛國主義傳統”。他最中聽的一句話是:“台灣問題因為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

  但他解釋: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 這是針對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因為“兩岸同胞要共謀和平、共護和平、共享和平”。這裡,他的含義很明確:大陸保留對台用武,是完全針對搞台獨的一小撮人。這些人數目雖小,但他們會把廣大的台灣同胞拖下水! 後者不可不戒也。

  四、蔡英文的回應以及大陸反制的機會

  蔡英文對習近平談話的反應,可歸納成兩點:第一,她重複她不接受九二共識的論調。第二,她將兩岸談判問題包裝為一個需要“民主”決定的問題。現在我們來對此二點加以評析。

  首先,蔡英文將九二共識與 “一國兩制”觀念混為一談。我覺得這是裝迷糊;所以,連朱立倫都忍不住要拆穿她,指出“這是兩碼事”!其實,所謂九二共識,簡言之,即“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簡稱“一中各表”)。而一國兩制是指兩岸統一後,台灣可以保持它現有政治、社會、經濟上現行制度。甚至台灣可以保留它的軍隊。衹有外交權需要與中央統一(已如上述)。蔡英文不但不承認九二共識,而且還明目拒絕一國兩制的模式。猶有甚者,她竟將“拒絕一國兩制”說成是“大多數民意”形成的“台灣共識”。

  其實,大陸對蔡英文反制的辦法,很簡單。蔡既然不接受“一國兩制”,那麼在邏輯上來說,就剩下了“一國一制”的選擇。至於這“一制”究竟應該是兩岸哪一邊的制度,可以按照蔡英文要以“民主”的方式解決。那就是在兩地投票表決。以大陸的14億票數,與台灣兩千三百萬張票的對決。其結果是否蔡英文能接受?

  蔡英文的第二點,有關兩岸是否應該坐下來談判的一節(正如一國兩制是否能為台灣同胞所接受的問題),蔡英文標榜是應由“民主”方式來決定。她的用意是想以民意的選擇為拒絕的藉口。幸虧台灣有各方舉行的民意測驗。譬如按照《中時電子報》,台灣民意46.6% 贊成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與大陸開始談判;而且有46%的人希望蔡英文能接受這個選項。在問及兩岸間的僵局是由誰造成的,民意有35% 選擇是(蔡英文治理下的)台灣。僅29% 認為是大陸造成的。

  至於“一國兩制”,在台灣民間的接受率,也有民意調查的記錄。甚至在民進黨的陳水扁執政時期,台灣三家媒體做出的民意調查,有30% 以上表示能接受;而新黨所委託做出的民意調查,則顯示有47% 贊同一國兩制。據《聯合報》報導,這些民意數據在蔡英文時代衹有上升而無下降。這也可以從去年底台灣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得到旁證。

  儘管有這些民意數據,而蔡英文仍是我行我素,可見得她口中的“民主”,僅是虛晃一槍的託詞而已。蔡英文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她的“民主”幌子會被戳穿。所以,她又放出風聲,說一國兩制已在香港實行證明失敗,因此,台灣不能重蹈覆轍。這雖然是遁詞,但對第三者極有說服力。譬如香港的某英文早報就來訪問我,其中一題就是:“既然‘一國兩制’在香港實驗有欠成功,那麼您能同意蔡英文認為不應該加諸台灣身上的說法嗎?”由於這個問題貌似複雜其實簡單,可是解釋起來卻煞費口舌,所以我須要另辟以下一節,以便將之交代清楚。

  五、台灣能否以“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的案例作為推辭的藉口

  的確,回歸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再有示威遊行發生,似乎表示港人對一國兩制實施的現狀不滿;並且還有立法會議員主張“港獨”的聲音。但是,我們須詳加辨別,這些香港市民的不滿,是否純粹來自“一國兩制”本身的缺陷?我們在以下的探討中,將會發覺這些不滿的表現,多半受到兩個來源的激勵或“鋪路”而來。有足夠的事實證明,第一個,慫恿鼓勵示威遊行的動力,是源自某外國政府和他們支持的香港某些政客。另一個就是港英政府離開之前夕,對在香港實行多年的法律動了手腳,無異於為香港回歸後大開示威遊行方便之大門。這些須要詳細解說。

  單說2014年“佔中”(指佔領香港城中區的“中環”)事件發生,連續80天之久(9月26日至12月15日。這是根據“維基百科”的記錄)。參加示威的数萬學生們,認為他們是在爭取以“普選制”選舉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簡稱“特首”)。即在產生特首的過程,不須要經過一個1,194 人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先提名兩個候選人、然後再從其中選一人充任特首。因為這樣做法,除了使得該選舉委員會受到北京的控制外,還會受到一般大公司與功能性組織的偏頗影響。因此,就會讓很多忌諱如此程序的政客(所謂的“泛民主派人士”)被淘汰出局的遭遇。其實,事後證明參加“佔中”的學生們,是被這些政客利用了;正如這些政客(根據事後報導洩密所知)是有國外支持贊助的。外國政府願意巨額捐贈、贊助這次導致香港長期癱瘓的“佔中”運動,是因為這些香港政客。他們所提供的理由,是要藉香港的“民主”運動來讓中國大陸也“感染”到民主的氣息、使其最終也難以逃脫民主化的趨勢。

  據華盛頓一家智庫(名叫Land Destroyer)由負責人Tony Cartalucci署名而於該年九月30日發佈的報導稱:單就2014年 這次“佔中”行動而言,香港“泛主民派人士”的李柱銘與陳方安生曾來到華盛頓,接受了美國國務院的款待。而國務院所支持的NED(全國民主基金)與其下屬的NDI(全國民主研究所)捐助了美金一百萬給他們帶回香港,用以支持“佔中”運動數十天的開銷。

  另外,我們再看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特區的立法會“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版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可是,1997以後,立法會任何時候預備討論作此立法的時候,就會像2003年7月1日那樣有50萬港民上街示威遊行反對。香港一共才不過七百多萬人口。此類遊行人數豈止匪夷所思而已!試問這究竟是證明香港特區的“民主”忍讓氣度非凡、還是特區政府極端無能?

  經過仔細研究目下香港特區的法律與港英時代相比,終於恍然大悟(可參照拙著Hong Kong the Super Paradox: Life After Return to China),原來是港英政府在撤離他們的殖民地以前,把香港有關社會秩序的法律徹底改變了。譬如,港英時代的“公安條例”規定,必須先向警察申請批准,才可以合法上街遊行。如若不然,警察可以緝捕非法遊行大眾。所以港英時代甚少有上街遊行的事件發生。可是港英政府臨走前夕把它改了。按照改後的法律,遊行示威者不需警察批准;衹要上街的同時通知一聲即可。所以,號召萬人上街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另外,港英時代還有一個“社會組織條例”,衹要那時(由英國派來)的港督凴直覺認為香港某社團組織有裏通外國謀反串聯之嫌,就可以將它定為非法組織而令其關閉。而在英國人離港回國之前夕,竟將此法廢除。要不然,今日的特首即可將“泛民主人士”組織的裏通外國(見上)定為非法,而將其封閉;那樣香港就不會有類似“佔中”運動的幕後指示者了。這樣,香港豈不將有足夠證明“一國兩制”成功的社會安寧秩序?

  總而言之,香港在回歸後之政治動亂與不安,並非一國兩制自身的缺陷;而是由於以上我列舉的兩種原因。由於證據確凿,是無法辯駁的。香港回歸已進入第22年。儘管有外人企圖塗黑,港內響應自我作賤的大有人在,但虛假不能掩蔽事實。特區在一國兩制之下,正如鄧小平當年所說的,不但保持它原有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而且馬照跑、舞照跳。更爽的是,當初港人在英國人統治下不能做的事(如不須警察批准即可上街遊行;裏通外國的破壞島內秩序的串聯等),港人今日照做。所以,台獨人士之如蔡英文者,企圖用一國兩制在香港之所謂失敗來搪塞,跡同掩耳盜鈴;亦是昧良心的託詞。

  六、結語

  大陸對台灣同胞的關切與呼籲,在新時代習近平的主持下,重心已由強調一國兩地之統一,轉而為一個民族復興而兩岸須密切攜手的共同大業。正如我以上所言,一國可能難免兄弟鬩於牆,但一族則須兩岸——甚至海外中華兒女全體——同心同德全力以赴。

  不管蔡英文如何裝傻,台灣支持一國兩制的的民意,至少介乎30% 與 47% 之間;近年來可能還有上漲。而贊同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與大陸開始談判的民意,亦有46.6% 之多。而有46%的人希望蔡英文能接受這個選項(已如上述)。在習近平向台灣同胞傾述他的殷切統一心願以後,想必會打動更多的台灣同胞。有更多的人唾棄台獨路線。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2月號,總第2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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