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論“反對分離”:兩岸政治定位(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13 17:43:53


 
  2008年馬英九執政以後,他並沒有改變這股分離意識的趨勢,反而是順著這股趨勢走,他沒有堅決地否定現有的分離史觀,也沒有恢復國統綱領;他以“我的國家是中華民國、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是台灣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台灣是我們的家園”來取代“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個簡潔的表述,意在迴避“我是中國人”或“中國”這兩個概念。馬政府也將“一個中國”取代為“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不再提追求“統一”的憲法使命,而代之以“不統”、“不獨”的維持現狀。簡單來說,馬英九將“主權的主體性”與“治權的主體性”弄得模糊了。他的“主權互不承認”主張卻強化了“兩岸主權是異己關係”的認知,這一點符合了民進黨的需求,他的“主權互不承認”主張似乎也在告訴北京,他不爭辯主權歸屬為何,讓北京放心他不會走分離路線。

  由於兩岸和平協議與軍事安全機制一定會涉及到主權歸屬的認定,2009年中期以後,馬英九政府也不願意再碰觸這些議題了,“先經後政”變成“只經不政”。事後來看,馬英九政府似乎在2009年就已經做出了決定,不再碰觸主權的議題,決定以“主權互不承認”做為大陸政策的基點。馬英九本人應該是個民族主義者,但是做為總統,透過他的政策,他所呈現的面貌卻與“分離式的獨台”本質上沒有多大差別。

  應主張兩岸的主權宣示重疊

  現在是2014年了,我們應該如何看待1992年的“一中各表”?我們應該將其放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來看這個問題。台北方面主張“主權及整個中國”,雖然在大多數人或國際社會看來,好像並不符合國際政治現實,但它卻是個符合憲法的主張。當時北京的態度是不以為然。當時的海協會負責人對國統會的決議文作出回應時指出,“它表明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然我們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該負責人也重申,“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在那個時代,兩岸還是主張“主權唯一”,在心態上仍然視“主權歸屬”為“零合”選擇,但是也等於是相互宣示不從整個中國中分離。唯一的差別在於,台灣方面對於“主權唯一”的宣示是善意大於實際,大陸方面則是強勢者對弱勢者的堅持。

  1992年迄今已經22年了,北京仍是以強勢者的姿態,從來沒有在一個中國的主權上鬆過任何口,在國際間仍然是獨占“整個中國”的主權及話語權。由於北京認為台北完全沒有主權的主體性,也不願與台北共享整個中國主權的主體性,也使得台灣方面對於未來的前途充滿焦慮,認為北京的最終目的是要完全消滅台灣主權的主體性。

  北京在主權問題上寸步不讓,在國際間杯葛中華民國行使主權的態度,給了台灣“分離式獨立”很大的藉口,也間接提供了分離運動的土壤。既然大陸不願意分享主權,不如自己追求自己的新主權。前面提到,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學者、專家,紛紛嘗試從歷史、文化、制度中找尋應該與大陸分離的理由。由於政治現實的因素,這些分離主義倡議者,或許沒有成功的機會,但是透過這些倡議與大陸的不讓或杯葛,台灣人民對於大陸也累積了怨氣與恐懼。由於地緣經濟因素,他們無法離開大陸,但是他們的心理距離卻沒有拉近。這對於兩岸的和平發展絕對不是好事。

  處理這些個主權問題還是應該回到現實面。兩岸均應該與時俱進地做些調整。首先,兩岸應均主張為“整個中國”的一部分。其次,對於台北來說,應該從“主權及整個中國”(憲法規定)、“主權互不承認”(國民黨主張)、“主權互不隸屬”(民進黨主張)調整到“兩岸主權宣示重疊”。大陸方面也應該從“主權唯一”調整到“兩岸主權宣示重疊”。這樣才是符合兩岸目前憲法上的“法理現狀”。“主權宣示重疊”的共同主張等於雙方共同接受主權屬於兩岸全體人民,兩岸也因此可以做出共同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主權的莊嚴承諾。

  北京或許會認為從“主權唯一”到接受兩岸憲法的主權宣示相互重疊是一項巨大的讓步,我個人的看法卻不是如此。第一個原因,如果北京堅守“主權唯一,且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那麼兩岸問題幾乎沒有和平解決的可能。第二個原因,回歸歷史,中華民國憲法公佈於1947年,當時的主權即包括整個中國(大陸及台灣),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制訂迄今,它實際的主權行使從來沒有跨越過台灣海峽,因此,台北願意從“主權涵蓋全中國”讓步到也同意中共的主權宣示也包括台灣,就憲法的意義上,已經是絕大的善意與讓步。

  結 語

  “反對分離、接受分治、推動統合、共議統一”是兩岸關係應有的主張。這四個概念彼此是相關與互為條件的。台北的國統綱領同時處理了“反對分離”及“接受分治”,但是在“接受分治”後直接跳躍到“共議統一”,其間缺少一個“合”的過程。而在“反對分離”中仍是採用“各表”的方式來處理雙方對主權歸屬的歧異。

  1992年的共識迄今已經快22年了,兩岸關係的發展也是今非昔比,如果要讓兩岸關係繼續前進,有必要補強以往的不同。“一中各表”談的就是“一個中國”主權歸屬的各表。我主張兩岸應該從各自主張“主權涵蓋整個中國”調整到“兩岸的主權均涵蓋整個中國”,也就是從“一中各表”走向“一中同表”。

  這一步將是兩岸關係的重大一步,是兩岸共同對“反對分離”最莊嚴的承諾。

  一些國際法或憲法學者往往喜歡由繼承的觀點來分析兩岸的主權地位,有的認為北京已經完全繼承以往的南京政府,有的認為只是部分繼承。繼承這個詞背後的潛台詞就是中華民國是否已經完全不存在或還剩下哪些權力。這樣的討論只會促使台灣選擇重新創造一個主權主體,對解決兩岸僵局其實沒有多大助益。在兩岸和平發展期間,兩岸要大步往前走時,我們應該轉換思維,將整個中國視為兩岸人民共有的中國,目前僅存在治權不同的差異,而非主權的分割,因此不存在繼承或不繼承的問題,而是思考在“分治”與“共治”中找到共識與焦點,這也是我下篇文章想討論的內容。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1月號,總第193期)

    相關網址: 論“接受分治”與“推動統合”:兩岸政治定位(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