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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亞中:兩岸政治定位之反對分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19 00:15:16


 
  “反對分離”涉及的是主權,“接受分治”談的是治權,“推動統合”既涉及主權也涉及治權,“共識統一”又指的是主權。

  這一篇文章原本要完整地對以上四個概念做分析,想從思想、哲學等深層角度來談這些大家已經很熟悉的概念,以方便讀者能夠從另一個層面來思考這些看似簡單,但卻有些複雜的問題。下筆時愈寫愈複雜,幾乎難以收尾。在重新檢視後,這一篇的文章僅鎖定在“反對分離”這個概念,其餘的“接受分治”、“推動統合”等概念,請容另文再述。

      “解放式獨立”與“分離式獨立”

  認同可以區分為民族認同(含文化認同)、制度認同(選擇甚麼樣的生活方式)與法人認同(包括“國家認同”與政府認同,前者指選擇歸化為哪一個國家的國民,後者指決定在哪一個國家取得永久居留,以行使有限的公民權利)。從理論來說,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民族認同、制度認同、法人認同的權利,但是實際上,當某人的選擇影響到他入的認同時,就有可能產生衝突。

  分離者與被分離者,兩者最大的不同認同就是法人所屬的認同。民族認同不同可以透過政策逐漸拉近,制度認同差異可以透過政治安排逐漸修正,唯獨法人認同歧異最難化解。分離者要的是一個屬於自己人的政府或國家,這就涉及到國際社會主權國家領土完整的原則,而主權問題對絕大多數的國家來說是核心利益問題,要解決並不容易。

  兩岸目前最大的認同困境就是法人認同的不同,亦即主權的認知不一樣,這個問題不解決,“民族認同”或“制度認同”的作用就會被放大,也會讓“主權問題”更難解決。

  “分離”與“分治”不同,前者指的是主權上的互不隸屬,後者指的是治權上的各為主體。本文先討論“分離”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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