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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亞中:兩岸政治定位之反對分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2-19 00:15:16


 
  北京或許會認為從“主權唯一”到接受兩岸“憲法”的“主權宣示相互重疊”是一項巨大的讓步,我個人的看法卻不是如此。第一個原因,如果北京堅守“主權唯一,且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那麼兩岸問題幾乎沒有和平解決的可能。第二個原因,回歸歷史,“中華民國憲法”公佈於1947年,當時的“主權”即包括整個中國(大陸及台灣),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制訂迄今,它實際的“主權行使”從來沒有跨越過台灣海峽,因此,台北願意從“主權涵蓋全中國”讓步到也同意中共的主權宣示也包括台灣,就“憲法”的意義上,已經是絕大的善意與讓步。

     結 語

  “反對分離、接受分治、推動統合、共議統一”是兩岸關係應有的主張。這四個概念彼此是相關與互為條件的。台北的“國統綱領”同時處理了“反對分離”及“接受分治”,但是在“接受分治”後直接跳躍到“共議統一”,其間缺少一個“合”的過程。而在“反對分離”中仍是採用“各表”的方式來處理雙方對“主權歸屬”的歧異。

  1992年的共識迄今已經快22年了,兩岸關係的發展也是今非昔比,如果要讓兩岸關係繼續前進,有必要補強以往的不同。“一中各表”談的就是“一個中國”主權歸屬的各表。我主張兩岸應該從各自主張“主權涵蓋整個中國”調整到“兩岸的主權均涵蓋整個中國”,也就是從“一中各表”走向“一中同表”。

  這一步將是兩岸關係的重大一步,是兩岸共同對“反對分離”最莊嚴的承諾。

  一些國際法或“憲法”學者往往喜歡由繼承的觀點來分析兩岸的“主權地位”,有的認為北京已經完全繼承以往的南京政府,有的認為只是部分繼承。繼承這個詞背後的潛台詞就是“中華民國”是否已經完全不存在或還剩下哪些權力。這樣的討論只會促使台灣選擇重新創造一個“主權主體”,對解決兩岸僵局其實沒有多大助益。在兩岸和平發展期間,兩岸要大步往前走時,我們應該轉換思維,將整個中國視為兩岸人民共有的中國,目前僅存在“治權不同”的差異,而非“主權的分割”,因此不存在繼承或不繼承的問題,而是思考在“分治”與“共治”中找到共識與焦點,這也是我下篇文章想討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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