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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長家庭投資一度達1700餘萬
http://www.CRNTT.com   2021-12-22 18:01:10


  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儲志林,1964年出生,1986年參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浙江省桐廬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桐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桐廬縣江南鎮黨委書記,浙江省淳安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浙江省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8年7月辭去公職)。

  2019年11月,杭州市紀委監委對儲志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2020年5月,經杭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儲志林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0年11月,杭州市原下城區人民法院判決儲志林犯受賄罪,受賄金額955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自詡高明,以妻之名“投資”收錢

  “我的悲劇就是從這些所謂的‘投資’開始的。”儲志林在懺悔書中寫道。

  1986年,儲志林從警校畢業後,成為桐廬縣某派出所一名民警,之後,他輾轉多個鄉鎮派出所,一步步成長為副所長、所長。2001年,他進入桐廬縣管幹部行列,此後,他又擔任了縣公安局副局長,縣安監局局長,江南鎮黨委書記等職。

  事業一路順遂的儲志林,卻因妻子俞某的工作產生了煩惱。俞某從原單位離職後,先後開過服裝店、茶樓,但都因生意不佳而關停,2007年開始賦閑在家。儲志林覺得俞某多年開店太辛苦,還是向朋友投資做生意輕鬆。於是,他開始帶著俞某出入各種應酬聚會場合。

  “我大小是個領導,手中有一定的權力為他人辦事,能接觸到一些有錢的老板。所謂到‘朋友’那裡投資,其實就是到我熟識的老板那裡投資。”儲志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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