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論李登輝的“脫古改新”和“典範轉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20 00:22:56


 
  “脫古改新”與“典範轉移”

  五四時期鼓吹新文化運動的知識分子,根本沒有能力區分傳統文化與其中“專制思想”的界限,反倒將所有的傳統文化都當成批判和打倒的對象。魯迅小說《狂人日記》所代表的那一聲“吶喊”,無非是要揭穿“中國數千年專制的歷史是吃人的歷史”。以魯迅為首的作家所創造的其他文學作品,目的雖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效”,他們除了“民主”和“科學”兩個空洞口號之外,根本開不出任何一張藥方。可是,這種偏頗的意識型態卻為日後大陸的“文化大革命”作了鋪路奠基的工作,也成為台灣“419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礎。結果“文化大革命”在大陸演變成為“十年浩劫”。李登輝雖然喜歡吹噓他高中前受過“完整的日本教育”,其實他對“亞洲價值”、文化和歷史的認識都極為膚淺。他在1994年掌權後,發動一批“自由派”知識分子所推動的“教育改革”,已經把台灣的教育搞得千瘡百孔。如今台灣的中、小學教育不僅已經變成“缺德的教育”,台灣的大學教育更是面臨“崩盤的危機”。李登輝對於這樣的歷史教訓毫無任何反省的能力,反倒洋洋自得地跑到他的“日本祖國”去吹噓他“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就,還想用他的餘生推動“台灣的典範轉移”,他究竟想把台灣推向什麼樣的境地?

  殖民地的“國民”與“臣民”

  從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日本從滿清政府取得台灣統治權後,便認為:台灣的土地及人民皆屬“日清戰役”的戰利品,土地為日本國的一部分,但人民則有區別。台灣人就是台灣人,不是日本人。在施政方面也有很清楚的區別。在台灣,日本人是“國民”,他們自稱為“內地人”,適用日本的“內地法”;台灣人則為“臣民”,日本人稱之為“本島人”,必須遵守總督的行政命令,亦即管控殖民地的“外地法”。在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方面,對“國民”與“臣民”都有差別的規定。

  日本人認為當兵是日本男兒的“本望”(願望),能夠光宗耀祖,非日本人不可當“日本兵”。殖民地的台灣人不是日本人,所以不必當兵。1937年“支那事變”以後,日本人開始推廣皇民化運動,在鄉間各地的公學校(“日支事變”後改成“國民學校”)組織“青年團”,由校長任團長,當過兵的老師任教官,每隔幾天就召集十五歲至二十歲的男女青年,實施軍事訓練及精神教育,並誘導青年入伍當兵。

  二次大戰之初,台灣人仍沒有資格當“日本兵”,只能當“軍屬”或“軍伕”,到中國大陸華中、華南、華北各地,協助日軍作戰。“軍伕”必須身體強健,擔任炊事、衛生、搬運“兵站物品”等後勤工作。“軍屬”則大多為中學校畢業生,或高等部在學生,懂當地語言,擔任通譯、宣撫、或調查工作。

  到1942年,太平洋戰爭逆轉,日本才開始在台灣徵“志願兵”,到南洋和海南島作戰。“日本兵”和“志願兵”的最大差別在於:日本人被召集者,在職服務單位要付本俸給其家族作生活費。台灣人是“志願兵”,不是義務兵役,所以服務單位不必給付家族生活費!

  日本人從來沒有否認:在日據時期,他們是把殖民地的台灣人當作“次等國民”。可是,在前總統李登輝九月發表的新書“新.台灣的主張”中,他形容自己是“接受日本統治時代教育,並且成為志願士兵的台灣青年”。當年與哥哥志願成為日本兵,“一心懷抱著為國家挺身作戰、光榮赴死的理想”。

  “為日本祖國而戰”?

  這本書有相當篇幅是李登輝自述的二戰回憶。李登輝說,哥哥是日本海軍陸戰隊員,1944年在馬尼拉之役負責斷後,“不幸為國犧牲”。2007年6月7日,哥哥陣亡後的六十二年,他終於在靖國神社見到哥哥,“我由衷感激日本人將哥哥奉祀在靖國神社”。

  不久之後,當全世界都在紀念並反省二次大戰結束70週年,兩岸中國人在日本戰敗投降70週年紀念抗戰勝利,台獨則公開紀念日本“終戰”、懷念皇民化。李登輝又投書日本右翼媒體,以他和其兄李登欽自願加入陸軍和海軍為例,說七十年前台灣和日本“同屬一國”,稱當時的台灣人“身為日本人,為了祖國而戰”;他同時指控,馬英九總統紀念抗戰,只是為了“騷擾日本”、“討好中共”。李登輝怪異的言論立刻引起台灣輿論的撻伐,但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立刻表示:這是李登輝“個人的歷史經驗”,主張我們要“珍惜現在所享有的言論自由”,要包容不同的歷史記憶和歷史詮釋!

  任何人都不難看出:李登輝的言論和“反課綱微調”並不是獨立事件。民進黨如果再度執政,一定會“改正爭議課綱”,並繼續沿用“自我殖民”的“現行課綱”,來清洗人們意識中的“文化中國”。

  令人不解的是:即使台獨派想搞獨立,也要在“文化中國”的土壤上,當一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為什麼要像李登輝那樣的“自甘墮落”,自取其辱,當日本殖民地的“次等國民”?李登輝在他的新書中說:“在軍隊裡,有時被反覆摑掌,或被迫洗丁字布,但我並不記得有什麼特別嚴苛的待遇”。當時負責訓練的日本軍士官經常嘲笑台灣兵“人の嫌がる軍隊を志願して來る馬鹿も居る”(人人嫌避的軍隊,竟然志願進來當“馬鹿”)。李登輝願意以“馬鹿”自居(馬鹿も居る),台灣人為什麼非得學他當“馬鹿”不可?這種精神上的“自我殖民”,哪裡還有什麼“台灣主體性”可言?

  在國民黨“氣若游絲”的狀況下,為了對抗台獨修正史觀的逆流,台灣文化界的自救之道,就是仿效當年日據時期的“台灣文化協會”,組織“台灣精神重振會”,效法當年蔣渭水、林獻堂等先賢抗日的“台灣精神”,高舉“文化中國”的大旗,反對李登輝的“脫古改新”,和自我殖民式的“修正主義史觀”作長期的抗爭!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6年2月號,總第218期)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