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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以檢疫權謀私的獸醫站長
http://www.CRNTT.com   2021-10-19 09:39:57


  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人家送的錢越來越多,我也照收不誤,思想上麻痹了。心理防綫就這樣被一步步突破……”江蘇省阜寧縣農業農村局羅橋獸醫站站長、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羅橋分所所長趙春林悔不當初。

  2020年4月15日,阜寧縣紀委監委對趙春林有關問題進行初核。趙春林自覺紙終究包不住火,主動到縣紀委監委派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說明問題,後被阜寧縣紀委監委采取留置措施。由此揭開了趙春林作為動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收受賄賂,徇私舞弊,偽造檢疫結果的墮落軌跡。

  “自己做得比較巧妙”

  “受賄被抓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自己做得比較巧妙,不會被查處,存在僥幸心理。”趙春林向工作人員坦誠道,他心知肚明,其實也知道這是犯罪行為,但仍然存在僥幸心理,認為開個證,不會被組織知道,不會發生多大事情。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趙春林身為羅橋分所官方獸醫,為謀取私利,利用其對羅橋分所轄區生豬具有產地檢疫的職權,明知個體生豬商販費某某、韓某申報檢疫的生豬不符合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條件,先後46次非法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46張,致使6018頭生豬非法調運,其中5884頭生豬流入市場。

  “我沒有辦法拒絕”

  “你為什麼要違反開具檢疫證明的相關規定為費某某、韓某偽造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問。

  “我跟費某某相處時間達20多年,關系一直處得不錯,他請我幫忙開證時,我礙於情面就違反規定偽造開具檢疫證明給他了。另外,費某某、韓某請我幫忙開證時都送錢給我的,因為我收了他們所送的現金和禮品,他們請我幫忙開證時,我沒有辦法拒絕。”趙春林如實說道。<nextpage>

  經查,2017年春節前至2020年3月,時任羅橋獸醫站負責人、站長兼羅橋分所所長趙春林,利用職務便利,在對羅橋轄區規模養殖場的日常監管、對生豬進行產地檢疫并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方面給予關照,先後54次收受黃某某、李某某、韓某、費某某所送的現金,合計人民幣182500元。

  “提高送錢的標准”

  作為官方獸醫,是代表國家行使職能,關系到人民群衆的身體健康,要對國家利益和人民群衆身體健康負責。趙春林卻利欲熏心,拿權利做交易。

  在2019年10月份開證時,費某某先後5次給趙春林500元現金共計2500元,趙春林都表示如果不將車拖過去給他檢疫,就不會開證。原來,按照規定,羅橋分所無權對外地生豬進行檢疫開證,散養戶家中的豬應當按照“一場一車”的原則,而費某某大多數情況下未將生豬運到羅橋,就讓趙春林為他開具生豬檢疫合格證明,為了搞好關系,費某某主動“加錢”,將送錢的金額提高到1000元。非洲豬瘟期間,開證查的嚴,風險變大,趙春林變得更加謹慎,害怕出問題,而費某某故技重施,又將開證送錢的標准提高到1500元,趙春林照單全收,權錢交易的畸形原則暴露無遺。

  “交代問題斷斷續續”

  “我在未被帶至留置場所之前,內心雖然很害怕,但仍然向組織上交代了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在留置談話期間,剛開始我心裡非常害怕,當時心存僥幸,交代問題斷斷續續,沒有一次性全部說清楚。”趙春林得知縣紀委監委對其違紀問題綫索調查了解後,擔心自己收受賄賂的問題被組織發現,通過電話聯系韓某,讓其向組織上隱瞞有關情況,對抗組織審查。趙春林於2020年4月22日主動投案,意圖通過交代部分問題的方式蒙混過關,經過紀委監委領導的多次教育,趙春林認識到自己問題的嚴重性,如實供述違紀違法事實。2020年9月29日,阜寧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判處趙春林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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