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3日電/據高檢網報道,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國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國強利用擔任遼寧省政府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貸款財政貼息、項目合作、個人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