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2日電/3月21日,記者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今年省財政在持續深化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的基礎上,整合專項、統籌財力,設立了振興實體經濟、“兩山(一類)”和“兩山(二類)”3項財政專項激勵資金,在2017年至2019年共安排162億元,通過實施競爭性分配,擇優支持48個縣(市、區)。
浙江日報報道,這筆錢將會用在哪裡?怎麼分配?如何監管?記者採訪了省財政部門相關負責人。
用在哪
振興實體經濟 支持“兩山”建設
3項共162億元的專項激勵資金中,為支持浙江實體經濟發展,促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實施振興實體經濟(傳統產業改造)財政專項激勵政策;為更好地踐行“兩山”重要思想,促進區域統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實施“兩山(一類)”建設財政專項激勵政策;為更好地踐行“兩山”重要思想,扎實推進“兩富”“兩美”浙江建設,實施“兩山(二類)”建設財政專項激勵政策。每個專項激勵資金3年均安排54億元。
集中財力辦大事,目的是合心合力謀發展。省財政廳總預算局局長章啟誠告訴記者,獲得資金的縣(市、區)應圍繞發展目標,統籌自身財力,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自主選擇項目,集中財力去幹一些既該幹又能幹成、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事,推動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戰略、重大項目落地實施。
龍泉市正在申請“兩山(一類)”建設專項激勵資金,當地將組織實施“12515”工程,即實現1個目標,補齊2項短板,堅持5項原則,實施10大計劃,強化5項保障。“堅持把促農增收作為第一要事,把改善民生作為第一追求,大力改革創新資金使用機制,著力發揮資金放大效應,爭當踐行‘兩山’重要思想的模範生,確保與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龍泉市市長吳鬆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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