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綜合協調
實現海陸統籌聯動發展
浙江省委、省政府充分認識到海陸經濟的內在聯繫,堅持海陸統籌布局,打破海陸分割,推進海陸經濟聯動發展。統籌發展海陸產業,把適宜臨海發展的產業向沿海布局,同時把海洋產業鏈向內陸腹地延伸。統籌建設海陸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港口、航道、鐵路、公路、航空設施,建設內外通達的海陸空立體綜合交通體系。加快沿海內河無水港聯動發展,搭建海陸聯動平台,推進海洋經濟示範區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統籌治理海陸環境,按照海洋環境容量確定陸源污染物排海總量,提升入海河流和沿海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加強海洋污染治理,維護海洋生態平衡。統籌配置海陸生產要素,促進生產要素效益最大化。
優化產業布局
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堅持以海引陸、以陸促海、海陸聯動、協調發展,注重發揮不同區域的比較優勢,優化形成重要海域基本功能區,推進構建“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的海洋經濟總體發展格局。利用海港、海灣、海島等“三海”資源,大力發展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有競爭力的海洋高科技產業和產品。同時,積極培育海水綜合利用、海洋藥物、海洋電力等海洋新興產業,優化升級海洋產業結構布局,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海洋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實現資源優勢互補,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堅持抓龍頭、鑄鏈條,集中力量實施一批帶動力強的海洋產業項目,加快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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