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8月1日,人社部官網發布《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對包括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予以明確。
人社部指出,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任職期間內,不必從事生產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
不能實行統一工作時間的
事業單位可靈活安排休息日
有關休息日標準:休息日又稱公休假日,是勞動者滿一個工作周後的休息時間。隨著國務院第174號令的施行,中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為工作五天、休息兩天。該決定同時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體公民假日可補假
部分公民假日不補假
有關法定年節假日標準: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中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為11天。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清明節,放假一天;勞動節,放假一天;端午節,放假一天;中秋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一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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