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收更多的社會資金,李寶華招數頻出。2008年春節後,明大集團裡多了位董事,有專門的辦公室。李寶華逢人便介紹,這位董事是香港遠東集團的董事與股東,在明大集團投資了大量資金,與明大集團合作開發了多個項目,丹麥油田開發就是其中一個項目。在“香港遠東集團董事與股東”這一名頭的欺騙和李寶華巧舌如簧的介紹下,不少人相中了這油田並往裡砸錢。
事實上,所謂的“香港遠東集團董事與股東”不過是香港一名物業中介人員,真名為凌如發。李寶華以每月2萬元的酬勞將其聘請至公司。
抽逃企業9000萬為己用
2008年4月18日,四川鑫順達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鑫順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由多家公司共同出資成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實收資本500萬元。2010年7月,李寶華將非法集資來的9000萬元入股該公司,完成股權受讓和增資,李寶華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這其中的2000萬為他人投資,7000萬為李寶華及明大集團實際投資。
2010年7月14日,在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李寶華指使他人將這9000萬元資金轉到四川中南明大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之後再轉回明大集團。這筆錢被李寶華用於歸還前期集資款項的本息等用途。
(來源:福州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