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播放部分審訊錄像
因控辯雙方對證據的合法有效性存在激烈爭論,庭審中,在辯方的要求下,檢察官播放了朱元友接受調查的部分同步錄音錄像。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2月24日到審查起訴階段,辦案人員先後對朱元友做了4次詢問,並製作了同步錄音錄像。據介紹,四次時間分別是,去年3月7日、去年3月8日、去年6月25日和去年7月10日。檢方表示,四次詢問中,朱元友均作出了有罪供述,“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不過,朱元友的全盤否認檢方的指控,自稱之前是在受到刑訊逼供後作出的虛假供述,是被逼無奈的自保之舉,都是不實的。辯護人還強調稱,第一份詢問筆錄持續了8小時06分,“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他竟能把85起犯罪事實都交代的這麼清楚,是不合常理的,證據的取證不合法”。
落馬前曾有企業家報信
記著了解到,在落馬之前,朱元友或者感到了一絲異常。
譚某因與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原處長金樹芳受賄案有關聯,曾被紀檢部門調查。
庭審中,朱元友透露說,案發之前的一天晚上,譚某曾打電話到朱元友的家裡。譚某說,“有個不好的消息,前幾天,檢察院來調查金樹芳的案子,還專門問我認不認識你。”
記著了解到,恰恰是金樹芳的舉報,導致了朱元友的落馬。由此,金樹芳構成立功獲得從輕處罰,被合肥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庭審中,檢方針對85起犯罪事實出具了朱元友的供述、證人證言和書面材料等相關證據予以佐證。對此,辯護人和朱元友都針鋒相對地提出了異議。雙方交鋒可謂是針尖對麥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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