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檢方對朱元友的說法進行了反駁。檢方表示,去年3月7日,朱元友在接受第一次詢問時,意識清醒,同步錄音錄像表明他並未受到任何刑訊逼供。而且,當時的體檢報告也表明,朱元友的健康狀況良好,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情況。
最終,在庭前會議上,法官駁回了辯護人關於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
稱時常出現幻覺,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
庭前會議上,另一個關注點在於,辯護人為朱元友提出了接受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申請。
在朱元友的家中,有一份合肥市精神病醫院的病歷,病人的名字恰恰就是朱元友,而時間是1996年11月份。朱元友接受調查後,他的家人將這份病歷找了出來,交給了辯護人,希望以此證明朱元友患有精神疾病。不過,奇怪的是,朱元友的胞弟表示,該病例是他的,只是寫了朱元友的名字。儘管如此,辯護人認為,這份病歷至少可以說明,“他的家族可能有精神病史”。
這個說法也得到了朱元友本人的認可。2月26日,合肥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剛剛開庭,朱元友就告訴法官,他家老二得過精神病,他的母親長年目光呆滯,姨娘三十多歲就自殺了,他本人也時常出現幻覺,請求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不過,法庭經過合議,認為朱元友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理由和證據不充分,當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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