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是怎麼找到他們家的?
房雲雲:我先根據名字在網上搜索他們的照片,為了弄清楚這兩人的家庭住址,我跟蹤了20多天,每天我都在單位門口等著他們下班,他們開車回家我就打的跟著,經過好長一段時間跟蹤,才知道他們住哪兒,所以地址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在早上9點多進到他們家的,那個時候他們上班,家裡沒人。
華商報:這兩次你是跟誰一起去的?當地官方通報說你是團夥作案。
房雲雲:根本沒有什麼團夥,就是我一個人,前前後後都是我一個人。我有一個知心朋友,她也是幹這行的,我們很談得來。但我們是各幹各的,我們沒有組織,是一個人行動。
華商報:在官員家,你偷到了什麼?
房雲雲:在常州,我在銀監局副局長的家裡偷到了600多張購物卡和許多貴重禮品;我在藥監局副局長家偷了大約價值三四十萬的購物卡,好幾根500克左右的金條。我在這一戶裡還看到很多禮品和幾本房產證。偷出來的那些東西在我被抓之後,都被警方收走了。
600張購物卡挨張查餘額
華商報:你偷完以後為什麼還拍了照片了?
房雲雲:我當時給購物卡拍照,本來是想炫耀一下。我那個朋友就勸我不要動這些卡,萬一以後被抓了,向紀委舉報他們,還能給自己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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