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房雲雲:女,20歲,陝西彬縣人。在江蘇常州偷盜6起被判十年,因懷孕監外執行。其自稱在安徽合肥偷盜兩名官員財物200多萬元未被入罪,引發關注。
對話背景
房雲雲自稱作案8起,僅被起訴6起,兩起在合肥的官員被盜案未被提及,而房雲雲原本希望借舉報官員有經濟問題“立功”減刑。目前,兩名被盜官員身份確定,分別為安徽銀監局和安徽省食藥監局副廳級官員。安徽省紀委已介入調查。
一個20歲的女子為何走上犯罪道路?昨日,房雲雲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專訪。
出門打工3年沒回過家
華商報:你目前在哪裡?你7月8日被判刑後去了哪裡?監外執行還能到處跑嗎?
房雲雲:我目前在廣東東莞,我來找我男朋友。7月8日被判刑後,常州警方叫我哥哥把我接走,所以我隨我哥哥來到了西安。在西安待了十幾天,就到廣東來了。常州警方讓我8月份到咸陽彬縣的檢察院去報到,從那個時候才開始算監外執行,這段時間好像不算吧。我行動自由是因為警方沒有我的電話,而且我的電話打完以後就關機了,所以他們找不到我,也沒找過我,至於有沒有找我家裡我不知道。
華商報:之前有媒體報道說,你17歲之後離開了陝西,能講講離開陝西之後你都到了哪些地方、做了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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